临沧市市场监管局突出“十大重点问题”采取“五大措施”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 2023-08-27 23:39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近期,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三无”、侵权假冒、过期变质、“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临沧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突出“十大重点问题”,即:

一、散装白酒甲醇超标、非法勾兑等问题

二、糖类、食盐及调味品非法添加等问题

三、腌腊制品非法添加、亚销酸盐超标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聚餐点食物中毒等问题

五、农村中、小学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等问题

六、假冒食品、侵权“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掺假掺杂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水产品、畜禽肉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问题

七、未按专区专柜销售特殊食品的行为

八、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

九、利用非法会议营销、虚假广告等方式违法宣传、欺诈销售食品的行为

十、食品违法案件查处

采取“五大措施”,即:

一、采取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

二、采取农村“隐患”问题食品线索大追查

三、采取农村“隐患”问题食品共治大行动

四、采取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大宣传

五、采取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大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824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7705户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56起,其中散装白酒案件19起,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案件38起,生产经营假冒“三无”食品、劣质食品案件52起,销售过期食品案件46起,抽检农残超限量案件1起;查扣违法食品45.96吨;罚款107.32万元。处理农村食品消费者投诉51件;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64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2400余份。

下一步,临沧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秩序,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筑牢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防线,在巩固整治成效的基础上,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店,并通过现场参观、宣传引导等形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规范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不断增强农村居民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