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2021年12月清单化调度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0 16:12 信息来源: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浏览次数:

  一、总体进展情况

  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共13项,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已整改完成1项(正在开展市级验收工作),剩余12项反馈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均达到整改时序进度要求。

  二、组织部署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门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每次常委会、常务会的第一议题。今年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2次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了专题学习。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专题会、市政府专题会,先后24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5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

  二是压实了责任。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级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主体责任,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了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每个问题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督办领导。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暨临沧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三是健全了机制。建立健全三个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月报告”制度,实现按月调度,及时分析研判;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日常督办指导,加强对责任部门和失职人员的追责问责,进一步强化边督边改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完善整改验收机制,实行部门自验、市级验收的分级验收制度,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验收销号。

  三、推进落实情况

  2021 年12月6日,倪正刘副市长在临翔区召开部分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现场推进会议(博尚小勐准点至下永和环湖截污工程、博尚水库管理所博尚水库国控断面采样点、博尚污水处理厂、大文断面截污工程、大文国控断面采样点、临翔区污水处理厂)。

  2021 年12月9日,倪正刘副市长到凤庆县调研督导水环境保护治理和林长制工作。

  2021年12月18日,赵贵祥副市长率队开展南汀河(临翔段)巡河,实地查看了临翔区博尚水库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治理与修复等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听取了临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汇报。针对今年以来南汀河临翔段重点断面部分月份水质超标问题,对标“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目标任务,赵贵祥现场督办、现场签字,向临翔区现场交办了问题清单,督促临翔区政府加快整改落实。

  2021年12月20日,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黑惠江(临沧段)市级河长芶开波带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和凤庆县委统战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黑惠江(临沧段)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巡查调研,并召开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会议,肯定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差距,安排下步工作。

  2021年12月23日,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在临沧召开,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杜建辉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市政协主席李银峰出席。会议传达《临沧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主要精神,并通报林长制前期工作推行情况。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实施意见精神,推动《临沧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推动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临沧市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按照《临沧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强化整改。深刻剖析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把一个问题当成一类问题来研究,全面梳理系统性、规律性问题,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二是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定期评估。对已整改完成事项,采取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整改,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可操作、可执行的制度固定下来,确保全市整改落实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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