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
督察报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2015年1月和2020年1月两次考察云南时都强调,云南是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一定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但督察发现,云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此认识不够深刻、行动不够自觉,排头兵意识不强,工作总体比较被动。不少同志对云南生态环境脆弱敏感的客观实际没有清醒认识,普遍存在云南自然禀赋好、生态环境优、环境容量大的盲目乐观倾向,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见惯不惯”。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不够牢固,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保护为发展让路的问题较为突出。
临沧市存在问题:部分同志存在“重发展、轻保护”思想,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长期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盲目乐观倾向。生态环境保护学习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用学习推动工作、以整改推动发展存在差距。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临沧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临沧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二是市、县(区)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县两级已顺利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门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每次常委会、常务会的第一议题。四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省期间,共交办我市37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截至2022年2月底,已办结36件,正在办理1件,办结率97.30%。
二、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全省粗钢产能超出控制目标
(一)督察报告指出: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单位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前三季度未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进度目标,2021年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国家发展改革委向云南省分别发出一级预警和提醒,督促云南省进一步加大能耗双控工作力度。
临沧市存在问题:2021年上半年,能耗总量150.22万吨标准煤,与去年同期增长8.14万吨,增长5.7%。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具体整改情况:全市29户两高问题项目已基本整改完成18户,11户正在抓紧整改。2021年度能源消费总量为310万吨标准煤,同比(317.38万吨标准煤)减少7.38万吨标煤,同比下降2.3%;单位GDP能耗降低率为9%。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二)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8年粗钢产能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4月提供资料显示,全省在运行产能2916万吨;还有一批产能置换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全省粗钢产能将达到3100万吨以上,超出控制目标。
临沧市无此类问题。
三、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最低的怒江州泸水市仅为19.8%。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消除70%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
临沧市存在问题:临翔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率目标值2019年为18.2%、2020年为22.2%、2021年为25.2%;临翔主城区仍有污水管网空白区5.88平方公里,截至2020年底,仅消除0.9平方公里,消除率15.3%。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实施临翔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先后启动忙东山、文华中寨、打雀山、临沧印象、青华、临翔路、南北河上游、迎春桥8个片区的雨污分流工程。截至2022年2月底,完成污水主管铺设49.32公里,完成支管铺设44.57公里,已完成南北河上游、临翔路、打雀山、忙东山、迎春桥片区工程,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约6平方公里。二是加快实施临翔区污水管网完善二期工程,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提高污水收集率。经核算,2022年1-2月份,中心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42.08%。
四、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
督察报告指出: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均指出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存在问题,云南省上报已全部完成整改。督察发现,云南省水利部门在整改中重平台建设轻实际效果,“只搭台不唱戏”,一些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足、监控设施位置不准确等问题没有被及时纠正。2021年5月,监控平台显示,1644座水电站中,生态流量未达标182座,数据停报183座,未接入3座,未接入视频或图像71座,存在问题的比例达到26.7%。督察组抽查50座显示“达标”的水电站,发现有26座存在生态流量与显示数据不符、监控设施安装不合理等问题。玉溪市南盘江流域红石岩、鲊起等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长期未达到核定要求,南盘江干流河道减水严重。
临沧市存在问题:临沧市112座小水电站中,生态流量未达标4座,数据停报8座,未接入视频或图像17座。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具体整改情况: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回头看”和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排查复核及问题整改,对辖区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小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小水电清理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对生态流量泄放不足,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电站,责令停产整改5座,立案查处4座,罚款金额40万元。强化监测调度,对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测情况开展月通报,督促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研究制定《临沧市未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小水电站处置工作方案》,对生态流量整改不达标等未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小水电站逐站提出处置措施。截至目前,生态流量未达标的4座电站、数据报停的8座电站已完成整改;未接入视频或图像17座电站完成整改16座,对尚未接入视频或图像的1座(南袜河一级电站)已下发通知责令该电站停产整改,正在抓紧推进整改。
五、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应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8.7万吨/日,但实际新增56.3万吨/日,完成率仅71.54%。
临沧市存在问题:临翔区、镇康县未完成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建设。云县、凤庆县、永德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具体整改情况:临翔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6月28日投入试运行,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5000立方/天;临翔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二期扩建工程于2021年10月25日投入试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000立方/天;凤庆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完成土建工程;镇康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完善工程、永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完善工程已开工建设,正在加快实施;云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于2月22日完成招投标工作。
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24个明确了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的重点城市中,2020年有18个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蒙自、临沧、香格里拉、泸水、宣威等5个城市不足20%,泸水市仅9.9%。
临沧市存在问题:临翔中心城区2020年污水收集率为19.1%。临沧市中心城区污水管网不完善,已建成的污水管网存在雨污混流、市政管网错接、混接问题突出,部分小区雨污合流,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临翔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提升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启动忙东山、文华中寨、打雀山、临沧印象、青华、临翔路、南北河上游、迎春桥8个片区的雨污分流工程。截至2022年2月底,完成污水主管铺设49.32公里,完成支管铺设44.57公里,经核算,2022年1—2月份,中心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42.08%。二是完成约434公里排水管网普查,管道清淤78公里,管网检测270公里。根据普查数据制定了GIS系统建设方案,正在开展建设。
七、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
督察报告指出:全省104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40座将在3年内满库容,其中24个将在2021年底满库容。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应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的13个项目中,还有6个没有完成。
临沧市存在问题:各县(区)垃圾场均出现提前达到满库容的情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临沧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已满库容1座(临翔区垃圾填埋场),2021年底将满库容3座(云县垃圾填埋场、凤庆县垃圾填埋场一期库容、镇康县垃圾填埋场),2023年底将满库容2座(临翔区博尚镇垃圾填埋场、永德县垃圾填埋场)。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临翔区已启动老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云县、耿马县、永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镇康县、孟定镇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永德县已完成特许经营权招标,完成项目用地测绘工作;云县编制完成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待政府批复;耿马县正在开展环评、用地等前期工作;镇康县与企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项目用地已选定,正开展征地工作;孟定镇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
八、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
督察报告指出:全省有60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部分点位风险管控不到位。
临沧市存在问题:一是对照《云南省涉及重金属堆场清单》,我市涉及堆存点共18个,通过现场核查检查,在产使用的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有7个,因企业停产停用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11个。1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现场管理普遍存在绿化覆盖不到位、警示牌破损或不完善、堆场周边护栏和大门不规范、日常管理台账不完善等现象。二是对《云南省涉及重金属堆场清单》外涉重金属堆存点现场检查发现:镇康县东鸿锌业有限公司新、老储渣库存在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新、老储渣库日常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及台账不规范,截洪沟多段被植被覆盖,影响截洪泄洪功能,无渗滤液处理系统(原渗漏液运至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目前镇康县东鸿锌业有限公司已拆除全部生产设施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对储渣库下游地下水开展定期监测;老储渣库无防渗措施,虽建有渗滤液收集池,但无事故应急池、回喷系统,拦渣坝坝体存在多处渗滤液渗出点;新储渣库内有积水,存在冶炼废渣渗滤液污染下游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环境风险。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具体整改情况:我市涉及的18个堆存点,在产使用的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有7个,因企业停产停用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11个。大部分涉及企业已处于长期停产或无主状态,已分批分期进行治理,环境风险基本得到管控。同时,对1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及《云南省涉及重金属堆场清单》外涉重金属堆存点进一步开展摸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临沧市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从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污染治理成效复核、环境风险评估、编制“一点一策”污染防治方案、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等几个方面作了任务分工,最大限度排查消除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
九、云南省一些地区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
督察报告指出:化肥、农药是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云南省一些地区落实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
临沧市存在问题:2015年至2019年,除临翔区、云县施肥强度下降外,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双江自治县、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6个县施肥强度不降反升。
整改时限:2023年年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正在加紧研究制定2022年度化肥农药工作方案。二是抓好重点技术推广。夏收作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117.23万亩(同比增3.34万亩)、病虫草鼠综合防治105.37万亩(同比增9.18万亩),其中推广绿色防控56.19万亩(同比增27.20万亩)。三是抓实基础工作。对田间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发布等基础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四是抓好中央、省级项目的实施。正在组织实施好耕地轮作、绿色种养循环等耕地地力提升项目。五是强化农药监管。加强农药使用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药安全生产工作。六是做好肥料管理,正在开展2022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和抽样前期准备工作。
十、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宽松、秸秆焚烧控制不力、餐饮油烟治理不全面等问题突出,近年来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
临沧市存在问题:2021年1—8月,临翔区环境空气轻度污染天数7天,优良天数比率97.1%,与去年同比下降;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33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均限值35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比下降,与省预下达年均限值25微克/立方米的考核指标差距大。耿马、沧源、镇康、双江、永德、云县、凤庆7个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85%、93.5%、94.9%、95.3%、97.5%、97.5%、99.2%。耿马、沧源、镇康、双江4个县全年已不可能达到“美丽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7.2%的指标。
整改时限:2022年年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每月抽查检查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和“六个不准”执行情况,对企业违反扬尘治理法规行为一律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扬尘违法违规行为252件,罚款123.22万元。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治理联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349家次,完成油烟污染、使用非食品级一次性餐具及食品袋等整改136家。将《临沧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纳入市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4级网格(区、乡、村、组)微信群等网络平台开展宣传,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的禁烧氛围。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合理划定秸秆焚烧管控区和重点管控时段,加大对焚烧管控区和重点时段的巡查管控。四是制定出台《临沧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临沧市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抓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五是涉及临沧城区项目路段已基本建成通车,复绿、复垦工作有序推进,临沧城区空气环境得到改善,“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进一步得到提升,交通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通过清理整顿,截至2022年2月底,全市纳入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管理的采石场81个、采砂企业103个。六是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开展纤维板制造、汽修4s店、加油站、印刷、钢制品喷涂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排查与检查抽测工作,建立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
十一、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生态环境脆弱,加上一些地方过度开发利用、局部地区天然林面积减少、林下种植等因素,野生动植物原生境退化、种群孤立、数量下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受威胁高等植物种类2600余种。其中,滇东南和滇西北地区仍然存在传统采集利用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情况,三七、杜仲等野外种群消失,石斛、野生稻等分布点急剧减少。绿孔雀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突出,种群恢复缓慢。
临沧市存在问题:根据国家最新公布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临沧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和分布不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任务重。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完成《临沧市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并通过云南省权威专家审查和认可。查明全市有维管植物5866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66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62种;有脊椎野生动物88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2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7种。二是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2021年,共组织开展联合清查行动276次,出动人员11103人次,车辆3476辆,共查办野生动植物行政案件12件、野生动物刑事案件3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0人,收缴野生动物制品53件,猎具3个,枪支25支,救助野生动物122只,涉案价值129.37万元。三是实施以亚洲象、绿孔雀、西黑冠长臂猿等物种为重点的调查监测项目,开展亚洲象、绿孔雀重要栖息地修复治理,改善生活栖息条件,补充亚洲象食源,保障亚洲象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安装亚洲象防护和宣传设施,提升群众保护和防范意识,缓解人象冲突。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野生动植保护机制,制定《临沧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临沧市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十二、部分州市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艰巨
督察报告指出: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对生物多样性保护认识不清、抓得不紧,因毁林开垦、毁林种茶、违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等原因,天然林面积由2016年的1473万亩减少到2020年的1454.6万亩,减少18.4万亩。2020年下半年,云南省委对西双版纳州、普洱市、临沧市开展专项巡视发现,三个市州毁林种茶面积近10万亩,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艰巨。
临沧市存在问题:落实严管“名茶山头”和名茶主产区周边森林资源的要求不到位,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不同程度存在毁林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的隐患。
整改时限:2021年年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清理核查疑似图斑1264个,面积891.78公顷;立案查处违法违规图斑180个、面积40.98公顷;立案查处行政案件183起、刑事案件7起,处罚涉案人员186人,处罚金18.32万元,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有关问题线索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次),依法收回国有、集体林地58.16公顷;恢复植被103.56公顷。二是全面开展“回头看”,并对新增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1264个图斑进行全面复核,复核面积891.78公顷;对原来核查资料不齐、档案不完整的24个图斑(面积5.33公顷)进行了重新处置;恢复植被图斑53个、面积11.79公顷,完成种植苗木40万株、籽种1.5吨。对新发现的28个疑似图斑、面积17.59公顷,进行了核查清理,实际核查图斑115个(划分细斑)、面积17.59公顷,对初步判定的111个违法图斑进行案件证据调查收集,最终确定违法图斑61个、面积6.4公顷,查处行政案件56起,收缴罚款12.84万元;移交公安查处刑事案件5起。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于2022年1月10日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申请省级验收。
十三、云南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督察报告指出:云南省现有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约8000座,占损土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980座,未及时修复的近600座,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临沧存在问题:一是根据《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5年)》,临沧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共69个,面积274.18公顷,其中,临翔区11个,云县22个,凤庆县5个,永德县0个,镇康县7个,耿马县5个,沧源县16个,双江县3个,全市涉及的6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仍处在编制生态修复方案阶段。二是地方财政困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资金保障不足,修复工作滞后。
整改时限:2025年年底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具体整改情况:按照2021年9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1〕601号)要求,对自然资源部下发临沧市的1698个历史遗留矿山开展详细核查,目前正在开展第二次上报审核工作,待全面完成核查后,将建立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数据库,并按照计划推进县级编制方案修改完善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