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志副市长强调从六个方面推进全市校安工程建设

发布日期: 2012-06-08 09:26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201265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推进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刘立志副市长强调要切实落实责任,狠抓工程施工和服务工作,确保今年52万平方米中小学D级危房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校安工程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做到“四个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要始终把校安工程作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各县(区)“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市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按照分县包干任务和职责要求,认真履职,主动协调,加强督查和指导,为校安工程建设当好参谋,做好服务。

二要科学审慎,确保校点布局全面优化。各县(区)在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时,要长远考虑,科学谋划,切实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避免学校建设重复投资甚至浪费。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进一步完善各学校校园建设规划,使校园建设达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学校用地要尽可能满足建设必要的教学及附属设施、体育场地、绿化用地需求。

三要整合项目,确保工程建设有效推进。要与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扩建等工程项目有机整合,合理有效利用工程资金,推进校安工程建设,使学校尽快达到标准化要求。

四要落实资金,确保工程建设资金足额到位。要不断完善和继续推行校安工程“代建制”,缓解建设资金困难问题。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争取国家、省对我市校安工程项目建设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市、县财政配套资金要确保及时足额配套到位。

五要加强管理,确保工程监管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严格遵守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规定,按照工程进度拨款;严格遵照《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工程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严格施工安全管理,实行封闭施工。

六要强化督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校安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今年重点督查的重大建设项目之一,市人民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工程实施进度慢、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区),采取发通报或督办通知等形式督促落实。各县(区)也要加强对乡(镇)、各项目学校的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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