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志副市长对做好我市2012年普通高考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发布日期: 2012-06-01 03:41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一要强化保密工作,确保高考试卷安全。教育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对辖区内普通高考试卷和考试安全负总责。要严格按照国家绝密级事项的管理要求,由教育、公安和保密三个部门选派专人参与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对试卷运输、入柜、值守、分发到考试实施和试卷回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考试前,要对所有试卷保密室及试卷保管全过程各环节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找漏洞,消除隐患。同时,要完善高考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试卷和考试安全。

二要加强考纪考风建设,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对考生、考务和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教育,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和违纪舞弊处罚警示教育,大力弘扬“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社会风尚,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进一步完善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制度,强化对违纪违规考生的约束力,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和管理。要采取“人防和机防”相结合的措施,严格考场管理,防止违纪舞弊事件特别是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进行大规模作弊事件的发生。教育、公安、无线电管理、工商等部门要加强环境治理,严厉查处、打击制销、使用作弊工具、利用现代通讯手段等方式的作弊行为。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考生,对参与、组织、纵容考生在报名资格、考试等环节作弊的人员,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规严惩不怠。

三要注重部门分工配合,共同营造高考安全环境。各有关部门要把考试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梳理高考组织管理的各环节工作,查摆不足,汲取历年高考经验教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充分的预测和判断,提前制定预防措施和应对预案,协同配合、共同努力,确保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四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要深入推进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将各类考生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和家长公开,及时对有关考生资格和录取信息进行公示,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建设良好的考试秩序,确保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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