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增明副市长就做好2013年征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发布日期: 2013-07-23 03:19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一是准确把握大局。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针对征兵工作形势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决定将征兵时间由以往的冬季征兵调整为夏秋季征兵。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能打仗、打胜仗的根本要求和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二是深刻理解意图。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部署要求,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从调整改革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三要科学筹划实施。要立足我市实际,加强工作研究,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科学筹划实施,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保持强力推进态势,努力克服各种困难、解决各种问题,高标准完成征集任务。

二、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努力为部队征集高素质兵员。一是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重要手段。要动员组织各类媒体,把征兵工作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广泛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平台和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宣传设施,以及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介,进一步加大征兵宣传力度,使之进入村寨、社区、学校和家庭;二是坚持把高素质青年作为征集重点。要围绕实现多征集高素质青年的目标,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作为征集主体,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三是坚持把严格征集标准作为关键环节。公安部门要严格政审工作,确保征集兵员政治合格。卫生部门要规范体检程序和方法,严格执行标准条件,保证入伍新兵身心健康。教育部门要严把学历关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验、核对应征青年学籍资料,确保所征兵员学历真实可靠。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四是坚持把落实优待安置政策作为激励措施。要继续完善优抚优待措施办法,在退役士兵定向招录公务员、进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官队伍和创业就业扶持等方面,制定更具操作性和刚性的政策规定。

三、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全面完成今年征兵工作各项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征兵工作作为政治要求、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党政领导考核评价体系,主要领导负总责、把方向,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管,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宣传、公安、卫生、教育、财政、民政、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加强配合,切实做好征兵各项工作;三是加强作风改进。要及时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把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估计充分,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预想周全,紧密结合各个阶段性工作实际,把措施制定到位,确保有效应对;四是加强廉政建设。要针对征兵工作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征兵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征兵纪律,公布征兵条件和程序方法,公示预定新兵名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征兵工作办成群众放心的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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