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市长锁飞对审计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日期: 2013-03-29 08:36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是要强化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全市审计机关要突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反馈实施的效果。要重视财政资金的审计,科学合理地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让每一分财政资金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更好地为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00亿元的目标,项目建设的投资规模大,新建项目的数量多,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切实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二是要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监督。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工作的“第一要务”。审计机关要在以坚持审计预算执行为主线,核实财政收支的基础上,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管、预算超收收入安排和重点支出保障的审计监督。预算执行审计要与专项资金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重点关注政府预算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加强对所有政府性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监督,积极推动阳光政府建设。要结合效能政府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实施,深化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既要关注预算执行过程,又要关注预算执行效果,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要加强对财政资金征收管理的监督,强化非税收入的监管,全面推进精细化预算管理,保障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是要强化民生工程的审计监督。各级审计机关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审计,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重点加强对教育、就业、社保、医疗、扶贫救灾等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审计,跟踪检查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推进财政资金更多地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倾斜;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连续审计,加强住房公积金审计工作;要密切关注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防范在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方面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要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滞留欠拨、漏缴欠缴、贪污私分民生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民生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发挥效益。

四是要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重要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促进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审计机关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注重审计的深度和质量,区分不同类别的领导干部,探索各有侧重的审计内容、方法和标准。要突出重点,结合干部监督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加大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项目审批、资金使用量大的部门领导开展审计,将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结合起来,提高审计的针对性和预警性。从今年起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市77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经济责任审计。要公正、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并为鉴定评价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要把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的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把各级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配车用车、出国出境、会议庆典等作为审计重点,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执行决策不走样。

五是要强化审计成果的转化运用。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着力在培养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上下功夫,坚持“审、帮、促”相结合,在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提出标本兼治的审计建议。要坚持把发现问题与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把审计成果更多地运用到整改落实上来,使审计成果可用、好用、管用。要把审计成果运用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着力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加强审计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上的警示作用。同时,审计结果要作为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目标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逐步实现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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