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副市长对办理好政协临沧市二届五次会议提案提出要求

发布日期: 2013-03-29 08:34 信息来源: 市政府督查室 浏览次数:

 

在近日召开的政协临沧市二届五次会议提案交办会上,副市长刘颖要求各承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并对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要尽快对办理工作进行再布置再落实,把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提出要求,限期办理和答复。按照规定,承办单位办理的政协提案,一般要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并书面答复委员本人;对少数办理难度较大、涉及面广的提案最迟不能超过6个月答复办理。各部门承办的87件政协提案务必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答复办理,确保百分之百的答复率。

二是要严格程序,规范办理。各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和《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加强对提案的梳理分析,在深入调研、充分面商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好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同时要更加注重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要强化协作,讲求实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一定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既重答复,更重落实。要把政协委员希望解决的问题解决好,希望办的事情办实,让委员真正满意。对一时难以解决,或一时还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对涉及几个单位共同承办的政协提案,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将协办意见书面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政协委员及政协参加单位,做到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不扯皮、不推诿,进一步提高办结率。

四是要注重协商,增进沟通。各承办单位要把提高政协委员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根本标准。要改进方式方法,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充分协商,真正了解委员提案的背景、意图,摸清情况,分析利弊,让委员更加全面了解政府的考虑,用我们的真心实意和实际工作,不断提高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政协委员或政协参加单位对所提提案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的,政府有关承办单位要重新进行办理,力求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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