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评价结果公示
表1:全省各州、市综合评分及等级统计情况
全省综合评价分值为87.48分,等级为4A级。5A级州市数量4个,占比25%,4A级州市数量10个,占比62.5%,3A级州市数量2个,占比12.5%。
表2:各州、市管辖县(市、区)评价等级统计情况
全省5A级县(市、区)数量53个,占比42.4%,4A级县(市、区)数量62个,占比49.6%,3A级县(市、区)数量9个,占比7.2%,2A级县(市、区)数量1个,占比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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