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 确保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如期通客车

发布日期: 2022-09-01 16:4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兜底任务。

通知指出,当前除西藏外,还有13个具备条件的乡镇、1077个具备条件的建制村未通客车,分布在山西、江西、山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7个省份;西藏还有16个具备条件的乡镇、69个具备条件的建制村未通客车。上述8个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实施“一村(乡)一策”,因地制宜采取公交、班线、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多种形式,全力推进这项工作,确保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客运运营模式。对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灵活采用城市公交延伸、城乡公交、镇村公交、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等模式推动全域公交发展;对临近主要城镇和国省干线公路的地区,可灵活选用城乡公交或客运班线延伸的方式统筹推进;对于需求严重不足的地区,可推广农村客运片区经营模式或开通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开通预约响应式农村客运服务地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服务规范。同时,要积极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业务。

通知指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照计划,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控,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运营水平。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部门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运营补助机制等方式,保障农村客运开通并可持续稳定运营。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省级财政部门,将农村客运油价补助退坡资金优先用于建制村通客车,特别是贫困地区建制村通客车。

通知强调,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省级政府将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开展通客车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渠道,对农村客运“通返不通”及服务质量问题专项分析、专门核实、逐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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