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医保联发〔2020〕19号
各县、自治县、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市本级定点医药服务机构:
现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规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等的通知>的通知》(云医保〔2020〕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级经办机构要及时更新本辖区药品数据库并通知各定点医疗机构下载使用,确保更新后的药品数据库在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
二、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分别向市医疗保障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告。
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李明忠,联系电话:216008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俸林华,联系电话:212374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3日
云南省转发国家关于调整规范国家基本药品目录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