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医保联发〔2020〕4号
各县、自治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肺癌相关自身抗体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云医保〔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人工辅助通便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临发改费发〔2017〕126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肺癌相关自身抗体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pdf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