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2021年5月5日,临沧市接“云环督转〔2021〕411号”第二十九批交办编号为X2YN202105040025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X2YN202105040025。投诉人反映:临沧市临翔区博尚镇生活污水排入博尚水库,水库周边建设凉亭、栈道等开发活动影响水源及村民出行。为应付督察,水库周边农作物被不明身份人员铲除。
二、属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三、重复情况
该转办件与此次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2016年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无关联,与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编号X530000201807050018举报件反映“临沧市临翔区博尚水库周边到处是垃圾,水质很差”内容有关联。
四、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一是博尚水库为中型水库,库容2320万立方米。环绕水库周边有分散村落,人口较多(2700余户11000多人),周边村落排水为雨污合流,主要是通过明沟排入博尚水库,对博尚水库水质造成污染,该问题属实。二是为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现正在实施博尚水库景观栈道、步道和污水截污主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出行造成一定影响,该问题属实。三是因部分村民在水库淹没区抢种农作物,存在污染风险及安全隐患。2021年4月2日,博尚镇人民政府、临翔区水务局及博尚水库管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在博尚水库淹没区内种植农作物的单位和个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村民4月6日前完成整改;4月7日,博尚镇人民政府及博尚水库管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铲除抢种在水库淹没区内的农作物,该问题不属实。
(二)整改分类情况。限期整改类。
(三)问题处理进展情况。未办结。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博尚水库污水截污主管建设项目,对流入水库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后统一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提升博尚水库水质。
(二)规范景观栈道、步道和污水截污主管等项目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出行的影响。
(三)加快实施博尚水库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项目和博尚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四)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对在博尚水库淹没区内种植农作物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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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