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商务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D53090020221120001问题核实处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2 17:25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

市人民政府: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临翔区D53090020221120001问题由市商务局牵头整改,责任单位为临翔区人民政府,目前临翔区已完成自验,并提请市级验收。2024年1月4日,市商务局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市级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临翔区D53090020221120001号投诉举报临翔区西环路、南信桥沿线的多个加油站内共享无人洗车设备排放含泡沫水直排雨水沟;产生的污泥未规范处理;相关部门需加强对共享无人洗车的监管问题。

二、核实整改情况

经核实,该问题涉及加油站3座,其中:临翔区西环路加油站1座,站内一体化循环洗车机1台,洗车废水经二级沉淀后回抽至一体化处理设备循环利用,设备运行正常,不存在外排现象,洗车产生的泥沙进沉沙池后定期进行清运;南信桥沿线加油站2座,一是城南加油站原有人工洗车机2台,洗车废水经二级沉淀后排入雨水沟,现场核查未见含泡沫废水排放,洗车产生的泥沙进沉沙池后定期进行清运,由于附近当时无污水管网无法接入,该站立行立改拆除原2台人工洗车机,目前新安装1台一体化循环洗车机;二是茂云加油站原有人工洗车机3台,洗车废水经二级沉淀后排入雨水沟,现场核查未见含泡沫废水排放,洗车产生的泥沙进沉沙池后定期进行清运,由于附近无污水管网无法接入,该站立行立改拆除原3台人工洗车机后,再未开展洗车业务。

三、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及结论

2024年1月4日,在临翔区人民政府完成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实地开展验收,对临翔区人民政府自查自验情况以及台账资料等有关支撑依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了核查。市级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临翔区人民政府的自查自验结论真实准确,已完成整改,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临沧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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