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编号X3YN202405260051)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2-24 09:27 信息来源: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 0

2025年1月10日,市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编号X3YN202405260051)临翔区自查自验情况开展复核,验收组一致认为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内容:临沧市临翔区平村彝族傣族乡因管理不善致今年以来发生火灾十多场,近 2万亩森林被烧毁且隐瞒不报。

调查核实情况:部分属实。2024年以来,临翔区平村乡共发现火情 9起,预估成灾面积 220亩(具体成灾面积待鉴定,过火面积 4355亩)。上述 9起火情中,因火势较小、火情可控,平村乡快速安全处置 7起,未上报临翔区委、区人民政府;其余 2起及时上报临翔区委、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严防森林草原火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开展生态护林员业务知识培训,督促严格执行农事用火审批和监烧制度,加大无人机巡护及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严防发生森林草原火灾。2.加大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力度,切实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压实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平村乡森林火情多发态势。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经核实,2024年临翔区平村乡发生9起森林火情,过火面积4355亩,经核实未成灾。二是针对平村乡未严格执行有火必报的工作要求,临翔区政府约谈平村乡党委书记,平村乡党委、政府向临翔区党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邀请大理州森林消防支队或本地消防救援部门派员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草局多次组织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半专业队员、护林员业务水平和安全高效扑救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培训原则,各县(区)组织开展轮训。四是采取发放户主通知书、粘贴宣传标语、安置固定警示牌、电视播放等传统宣传模式和通过抖音、快手、应急广播、安插语音杆、短信宣传等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线下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特别是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宣传、违规用火有奖举报等宣传。并充分发挥林火视频监控作用,结合无人机宣传巡护,以及发挥临沧供电局所建视频监控的互联互通作用,强化宣传震慑,提升早期预警的能力,及时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五是加强农事用火管理,落实《临沧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七条措施》,由用火单位或个人提出用火申请,村民小组长或片区护林员进行审批,并向村级党组织书记(村级总林长)报备,由“自然村长”和片区护林员负责监烧,落实“计划审批管理、有序组织监烧、全程有人看守、火未灭人不离开”的工作要求。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省市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方案、整改验收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整改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10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883-2161587。

附件:组织验收情况表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