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市林业和草原局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编号X3YN202405220012)凤庆县自查自验情况开展现场复核和专题分析研判,进一步分析论证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内容:临沧市凤庆县勐佑镇大面积砍伐勐佑村三甲组、老云保线扁口至习谦方向3公里左右的天然林地,在勐佑镇习谦村啊里寨小组啊里寨山三岔河(习谦水泥厂矿石破碎站退后100米,上去矿山的左手边小路进去)大面积开挖林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一是“勐佑村三甲组、老云保线扁口至习谦方向3公里左右”地块位于凤庆县勐佑镇勐佑村田边组,当事人杨某某超批准采伐面积5.46亩、超采伐量15.7立方米,构成超批准范围及数量采伐、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二是“勐佑镇习谦村啊里寨小组啊里寨山三岔河”地块位于凤庆县勐佑镇棕园村和平小组,当事人宗某某未经批准临时占用面积为3.55亩的一般公益林地,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整改目标: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整改时限:2024年9月底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1.对“杨某某超批准范围及数量采伐、滥伐林木”和“宗某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林地”两个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督促违法当事人恢复毁坏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经现场核实及查阅资料,已对杨某某、宗某某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涉及地块已恢复植被。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省市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方案、整改验收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8日,10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883-2161919。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