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编号X3YN202405170047)云县自查自验情况开展现场复核和专题分析研判,进一步分析论证相关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举报件内容
临沧市云县爱华镇德胜村委会立早村的小型冶炼厂(云南正友管业公司旁),违法回收、拆解废旧电池电瓶,冶炼稀有金属,废水直排地下河,周围空气受到严重污染,散发恶臭。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不属实。云南正友管业公司为云南再生物资产业园的入园企业,云南正友管业公司旁及所在园区和周边没有冶炼厂。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园区内企业违法回收、拆解废旧电池电瓶的情况,没有冶炼稀有金属行为,无地下河、无废水直排情况,也未见排污企业排放污染气体,现场没有闻到恶臭。
三、整改落实情况
1.云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县云南再生资源产业园整顿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依法规范各类经营行为。2.县产业园区管委会研究完善了《云县产业园区入园管理办法》,指导云县正友废旧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制定了《云县正友废旧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企业入住管理规定》,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督促云南再生物资产业园的入园企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杜绝各类生产环境违法行为。
四、验收情况及结论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以及省市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方案、整改验收等要求,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问题整改达到市级验收条件,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7日,10个工作日)实名书面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83- 2122376。
附件: 编号X3YN202405170047号组织验收情况表.pdf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