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增明副市长就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日期: 2013-12-16 08:28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一是要在强化思想认识上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把安全生产摆在各项工作首位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上项目、搞建设必须把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作为前置条件,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在安排部署和具体落实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把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是要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上抓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的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应急救援保障措施,提升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

三是要在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上抓落实。要集中力量深查和治理辖区内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严格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不断完善精细化检查、专家暗访、随机抽查、挂牌督办、事故约谈、举报奖励等有效措施,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突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自主保障安全,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彻底、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要铁腕查处,决不手软。

四是要在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上抓落实。要及时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到所属的每一家企、事业单位,帮助企业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真正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事故查处,依法严惩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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