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抓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04-11-17 12:00 信息来源: 本站 浏览次数:

 

明确责任     狠抓落实
切实抓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临沧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为胜
(2004年11月16日)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安排部署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刚才,市教育局局长杨金昌同志对我市近年来的学校安全工作作了全面的总结,并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市公安局副局长杨诏临同志对如何做好下一步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作了很好的发言,我完全同意两个部门的工作安排,请各县、区、各部门认真抓落实。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中小学生、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增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不仅关系学生家庭的幸福,关系学校的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关系教育改革的成败,更关系到我市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它特殊在于自我保护能力较弱,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给予高度的关注,学生是临沧市的未来和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学生的安全,不仅是家庭的责任、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营造一个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把它摆在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各方配合,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基本安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重视的结果,是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交通事故、溺水、泥石流及自由坠落等事故还未能杜绝,学校周边营业性网吧、卡拉OK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以及发廊、桑拿洗浴等场所未完全清除,学校周边的店铺、摊点还存在违规经营和食品安全等问题,公路沿线不少学校还没有明显的警示牌,有些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还不健全,措施不力。今年1--3季度,全市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达到23人,其中学生人数16人,超过了去年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还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漏洞和薄弱之处,还需要进一步做好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工作。更为突出的是目前全市中小学校舍危房面积还有30多万平方米,占全市校舍建筑面积的13%还多。我们每年大约能改造危房10万平方米,但每年危房面积又新增约7万平方米,改造与新增危房面积大体相当,还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临沧是地震多发地区,目前又处于活跃期,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危房改造工作。
    这些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职能部门务必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硬措施,做到教育再加强,管理再到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全力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安全。


    二、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创造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我市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取得了一些成效,大部分学校的周边环境得到了改善,如:对公路边的学校合理设置了交通信号灯、斑马线、警示牌,强化了交通安全管理;对城区学校周边加强治安巡逻,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但是,校园周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网吧、酒吧、流动摊点、游戏厅等,常常是治理后又死灰复燃,难以根治;校园周边的音像店、书店里成人音像、读物等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十分不利。要清除学校周边的这些“垃圾”,需要各部门协同作战。因此,要建立健全教育、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司法、新闻出版、工青妇、交警、消防、电力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安全管理协作机制,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临发〔2004〕5号)要求,认真实施环境净化工程:一是要依法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市政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二是要严厉查处各种违法摊点,取缔各种无证照的流动商贩,查处宣扬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口袋书、画册、玩具和饰品;三是要依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及非法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发廊、桑拿洗浴、休闲洗脚屋等娱乐场所;四是要合理规划和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五是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煤、油、气、电设备的管理,经常检查,及时维护,确保安全;六是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饮食店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查验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七是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治安隐患;八是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设置治安岗亭和报警点,严密防范各种社会治安问题的发生。同时,还要注重加强对维护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综合治理,把各种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安全。


     三、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学校硬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保卫措施以及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认真排查。要对校舍建筑,水、电等基础设施;食堂、宿舍等生活服务设施;运动场所、图书馆、礼堂等公共活动场所;理化生物实验室、计算机等教学设施进行地毯式排查,不得留死角、留盲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筑物、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等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报警求助、应急处理设备、安全通道必须齐全,确保安全有效。另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保卫措施、安全教育是确保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安全的软件条件。软件条件与硬件条件相比,其安全隐患更不容易看到,但软件条件建设更是确保安全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更加重视对软件条件安全性的检查。学校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内部管理负责制,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要有一名副校长、副园长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专职或兼职队伍承担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和解决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知识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通过安全教育、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采取严密的措施,遏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四、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严密防范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


    公安机关要把侦破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有关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及时掌握针对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的各种情报和线索。对发现的线索,要一查到底,快速侦破;对抓捕到的犯罪嫌疑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速立案和审判,依法予以惩处;对流氓团伙、“黑势力”犯罪集团和教职工中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报道,震慑犯罪,教育群众严密防范,消除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恶性案件的发生。


    五、以落实责任为关键,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落到实处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如出现问题,要做到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要将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障,从源头上杜绝和消灭不安全因素。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真正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各级教育、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司法、交警、消防、电力、新闻出版、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把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监督指导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所有的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重新确认和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要按照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学校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有统一具体的要求,放学时要适当错开时间,学生郊游等集体外出活动,要选择安全性能良好的运输工具和有正规运营资质的运输单位。对学校各类从业人员资格要进行全面排查,对教职工、聘用人员和临时工实行准入资质审查,严格执行“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的规定,精心选择和安排政治过硬、经验丰富、身心健康的教师任教,凡是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一律要调离学校工作岗位。对寄宿学校要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事件发生。总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六、认真开展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市政府已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要求各县、区按国务院精神在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开展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强化学校从业人员管理;认真清理整顿不合格的办学机构;集中查处一批危害青少年安全的恶性事件。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教育局会同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在这里,我再强调要求,各县、区、市属大中专院校、中小学要根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组织力量进行自检自查,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整改,同时要将自检自查及整改情况于12月上旬书面报市政府办及教育局。必要时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验收。市教育局也要根据全市专项整治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写出总结报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同志们,我们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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