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惠云对政府制度建设提出要求

发布日期: 2010-05-07 02:07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八项制度特别是重大投资项目审批、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和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审批四项制度的作用,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各项制度的落实,将法治政府各项制度的推进,与监察部门的监督工作、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确保临沧市建设项目和财政资金的效能。要对法治政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联合督查,推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来规范和确保依法行政、高效行政。

二、继续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完善并实施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严格兑现对群众的服务承诺事项,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事项,拟定岗位责任,把领导干部作为问责的重点对象,把不作为、乱作为,不执行听证、公示、通报相关规定,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奢侈浪费、滥用职权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的重点事项,把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涉及民生的政府部门和窗口单位列为监督问责的重点领域,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以问责促整改、以问责促工作、以问责提效能、以问责保发展。

三、继续强化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坚持并完善听证、公示和通报工作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该听证的必须听证,该公示的必须公示,该通报的必须通报;完善政务信息查询制度,继续建设好96128专线,加大对96128专线的宣传力度,提高其知晓度和使用率;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快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逐步建成电话、网络、行政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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