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增明就做好2012年全市公安消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发布日期: 2012-03-15 04:45 信息来源: 秘书八科 浏览次数:

 

一、准确把握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准确把握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正视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差距,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执政为民的思想,始终做到决心绝不能动摇,强化政府、部门和单位消防工作责任绝不能松懈,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绝不能削弱,加大消防部队建设力度绝不能减弱。采取更加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提高驾驭消防工作局势能力、预防火灾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处置现代火灾和抢险救援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大力加强消防部队建设,切实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着力抓好消防队伍建设。要坚持政治建警,坚定公安消防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从严治警,切实提升部队的正规化建设水平和实战能力。要坚持文化育警,丰富警营文化生活要坚持从优待警,想方设法为官兵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着力改善官兵的工作生活条件;二是要着力改进消防服务工作。要更新服务理念,主动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思路,整合管理资源,创新管理体制,真正做到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三是要着力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要加强与公安、安监、卫生、民政、环保、地震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构建信息、资源的共享合作平台,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要深入研究各种紧急突发事件的对策措施,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应急救援预案,夯实应急救援工作基础。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和现代化消防铁军打造工作,不断提高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处置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抓落实,努力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一是要落实责任制,着力构建消防工作新格局。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消防条例》,健全政府落实部门、部门落实法人、法人落实个人、个人管岗位的社会化消防管理机制,真正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这一消防工作格局凸现出来。要认真研究好《临沧市“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确保消防基础设施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二是要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先。要本着“什么行业消防安全问题严重,就集中整治什么行业;哪里消防安全环境差,就重点整治哪里;哪方面的火灾隐患突出,就集中力量整治哪方面的火灾隐患”的原则,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努力建设社会消防安全长效机制,研究落实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等带有根本性、长远性的治本措施。要牢固树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思想,对不落实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三是要大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要主动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加强对全民的消防宣传知识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安全意识,提高民众的自防、自救、自我逃生能力。要针对不同媒体、不同群众的不同需求,周密策划,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不同风格的消防宣传,不断增强消防宣传工作的感召力、渗透力和辐射力,努力增进全社会对消防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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