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27日,锁飞市长在2011年全市人防工作会议上对全市人防工作提出四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要在机构改革中予以重视,妥善解决好人防机构编制问题,切实把人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四个纳入”,即:把人防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紧密结合、协调发展;把人防工程尤其是防空地下室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同步建设;把人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同步落实;把人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计划,同步安排、依法推进。
二是要积极推进人民防空与经济建设的融合式发展。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明确人民防空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快组织实施。要十分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人民防空建设市场化转型,拓宽投融资渠道,增强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三是要积极推进人民防空与城市建设紧密相结合。要把人民防空工程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城市功能的重要标准来加以落实。要结合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编制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使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四是要积极推进人民防空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相融合。要按照人民防空与防震减灾救灾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民防空系统参与应急管理的功能,使各类已经建成的人防专业工程更好地为当地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