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副书记、市长锁飞对加快推进政府还贷在建二级公路建设提出六点要求

发布日期: 2011-05-03 08:03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和只争朝夕的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打破常规、全力以赴,全面实行“一线工作法”。市政府还贷在建二级公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研究解决制约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项工程均按节点工期推进。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制定有效措施,抓好服务保障,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抓关键。要在冲刺阶段,把分管交通副县长的其他工作暂时安排其他领导代管,让其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抓好公路建设。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抓落实,统筹抓好征地拆迁、分流保通、资金筹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各项工作,保障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顺利实施。各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建设指挥部要紧紧围绕既定目标,在保质量、保安全的前提下,好中求快,能快则快,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要全面推行“目标倒逼机制”,进一步分解落实阶段性目标,做到工程进度细化到每一天、施工任务细化到每一个人,确保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建设任务。要跟踪督促施工进度。各指挥部要对照日、周、旬、月目标任务,认真进行检查落实,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合同段,及时组织能力强、信誉好的施工单位进行突击施工,坚决杜绝因少数合同段的工程进度影响整个项目建设的现象发生。各施工单位要继续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精神,组织和动员广大建设者争分夺秒、奋力拼搏,抢工期、保质量,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二是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针对政府还贷在建二级公路建设面临的资金压力问题,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想方设法、千方百计调度资金,多渠道筹资,全力确保征地拆迁所需资金和应承担自筹资本金的落实到位,并于20115月底前归还向市公路建设开发公司所借的工程款,届时不能归还的,将由市财政在应调度各县(区)财政资金中扣回,决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影响工程推进和目标任务的实现。同时,中国银行临沧市分行、工商银行临沧市分行等承贷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向上汇报争取力度,及时协调省分行加大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建设的支持,确保所承贷的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三是要全面抓好协调服务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对政府还贷在建二级公路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国土、环保、水务、林业、地震、文物等部门,要进一步结合实际做好服务,相关行业审批工作未完成的部门,要加大汇报协调力度,争取尽快审批,同时负责做好相关的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所需资料满足债务锁定的要求。

四是要及时做好债务及里程锁定。按期锁定债务和里程,事关争取国家和省资金补助,关乎我市交通建设乃至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改、审计、财政、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债务、里程锁定和收费许可工作。各项目建设指挥部要抓紧组织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完善内业资料,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必须在2011515日前上报相关债务及里程锁定资料。

五是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越是赶工期、抢进度,越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开发公司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指导各项目承建单位,严格落实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施工管理,从严控制工程质量。同时,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防一般性事故发生。

六是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开发公司要认真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力度,强化对各项措施的跟踪落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影响建设进度的县(区)和单位,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提出整改要求;对限期未能整改,不能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的,要实行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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