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孟定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好落实。要制定好百日整治活动工作总体方案和分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整治措施,切实抓出实效。各县(区)、孟定镇的总体方案和2010年的实施方案必须于11月5日前上报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
二、要多形式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各县(区)、孟定镇要加大资金投入,把城市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要充分配置利用好城市资源,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市场化、社会化管理进程。要充分调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整治和管理的积极性,实现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互补,逐步构建城市管理新格局。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县(区)、孟定镇城市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给予奖励。
三、要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通过设立专题、专栏,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和意识;要发挥好导向作用,对整治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大张旗鼓的表扬;对影响城市形象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曝光、批评,共同引导全社会关注并参与整治活动,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要形成工作合力。八县区、孟定镇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驻城镇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建设、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环保等城市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百日整治活动持续开展。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的整治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建设秩序的整治由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市场秩序的整治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全力支持、参与、配合“四大秩序”整治,形成综合执法的强大态势;要充分发挥社区的管理监督职能,对社区范围内所有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商店、私人住宅等全面落实“门前五包”(包绿化、包美化、包亮化、包净化、包秩序)、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网格化和片区管理责任制,逐步推行“数字城管”;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要积极投入到城市市容市貌整治活动和管理中。通过整体联动,实现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形成城镇管理的强大合力。
五、要强化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将把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工作列入专项督查内容,定期检查、通报情况;加大对百日整治活动工作的考核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考核体系和考评办法,由市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区)、孟定镇的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把城市市容市貌百日整治活动工作纳入县(区)长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奖惩,对工作推进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