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秘境临沧 共建和谐家园
—在“七彩云南·秘境临沧保护行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 刘 明
(2007年5月1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上午好!
去年,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云南时曾语重心长地指出“云南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禀赋,这是云南宝贵的发展条件,一定要倍加珍惜”。云南省委、省政府为落实胡总书记的指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启动实施了“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倡导全社会人人行动起来,更加珍惜和爱护我们生存的环境,更加合理的开发和利用资源,共同建设更加美丽、富饶、和谐的新云南。为了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举行“七彩云南.秘境临沧保护行动”启动仪式,目的就是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市唱响“保护秘境临沧,共建和谐家园”的主旋律,全面推进和谐临沧建设。
临沧目前相对完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自然禀赋,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是临沧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财富。保护好临沧的山山水水,让江河依旧清澈、森林依旧茂密、天空依旧明净、景色依旧迷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实施“七彩云南·秘境临沧保护行动”,要在全市确立生态立市、环境优先观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运用综合措施保护和改善环境,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具体行动中,要着力解决一批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使全社会的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政府的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在全市各级干部中牢固树立起生态立市和环境优先的观念,树立环境就是资源、环境就是资本的理念,把环境保护作为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任何地方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对当地环境资源的开发和占用。目前,临沧正处于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时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凸现,在发展与保护的问题上,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临沧独有的生态环境优势,把良好的生态作为临沧发展的最大资源,着力发展绿色经济和无公害产业,从发达地区所走过的弯路中吸取教训,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恢复的老路。要着力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同志们、朋友们,环境是人类的生存之基、发展之本,如果我们的生存环境被破坏、自然资源消耗殆尽,我们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关爱自然,保护环境,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而奋斗,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护临沧这块古老而又神秘的土地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最后,预祝“七彩云南.秘境临沧保护行动”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