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发展主线 突出民生主题 努力实现全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 2011-04-27 08:48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围绕发展主线  突出民生主题

努力实现全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市长  马迎春

2011322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是在“十一五”规划圆满收官、“十二五”规划开局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光雄局长作了全面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坚定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信心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临沧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圆满完成了全市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制度建设初成体系。通过五年的努力,全市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拥军优属、社会管理等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为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设施建设再上台阶。过去的五年是全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力度最大、建设速度最快、成效最为明显的五年。7所城镇中心敬老院、29个社区服务站(中心)、4个县级殡仪馆、5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一批民生重点工程建成投入使用,临沧军供站将在年内建成,不仅提升了服务水平、惠及了广大群众,而且打造了民政亮点,扩大了民政影响力。三是民生建设破解难题。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低保边缘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自然灾害家庭、孤儿等七大群体得到有效救助,老年人权益保障得到有效落实,基本覆盖了民生保障的各个方面。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特别是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连续12年在全省考核中位居前列,在全国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播放的《全国民政工作创新成果巡礼》上得到了肯定。四是社会管理职能不断拓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重点村治理、社会组织建设、区划地名服务等工作成效明显,建立了15个市级和谐示范社区,为全市和谐社区建设树立了样板和典型;成功组织了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社会组织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在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的民政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救灾赈灾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方式需要进一步创新,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认清形势,把握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向

进入“十二五”,民政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一是从重视的程度看,党的十七大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十七届五中全会更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也把改善民生、提升百姓的幸福摆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提上了党和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对发展民政事业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前所未有,对民政部门寄予很高期望。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的讲话中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决定把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二是从作为的领域看,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很多管理服务任务将转由社会组织来承担,民政部门的管理服务职能将进一步拓展,领域也将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将切实加大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公共财力用于民生的比例将逐年增加,给民政工作带来更多的作为空间。三是从政策支撑体系看,各级政府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及社会专项事务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这些政策效应的发挥和机制的建立与运作,必将对民政事业发展形成强大推动力。这一切都是我们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力量所在,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倍加努力,抢抓机遇、善抓机遇,借势而为、奋力作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握新形势和新要求,采取新措施和新办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一要牢牢把握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更好地发挥民政的社会管理作用。“十二五”时期,我们既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新老问题交织的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思想观念、城乡经济结构、基层治理机制、社会利益格局等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在一起。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适应社会结构的新变化,创新社会管理思路、机制和方法,努力实现向服务型管理的转变,用社会管理创新来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牢牢把握困难群众的期盼,更好地发挥民政的社会保障功能。近年来,全市的综合经济实力逐年迈上了新台阶,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加之属于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地区,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比较多。目前,全市有城乡低保对象39.2万人,农村五保对象1.4万人,优抚对象5.25万人,每年还有30万左右的困难灾民和面广量大的边缘困难群体需要救助,民政部门责无旁贷。要通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要通过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高孤、老、病、残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要通过抓实减灾救灾,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实际困难。

三要牢牢把握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更好地发挥民政的社会服务职能。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政工作中的社区服务、养老服务、拥军优抚、专项社会事务,都属于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我们要通过拥军优抚、服务国防,促进军地之间的团结和谐;要通过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满足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促进基层的稳定和谐;要通过关爱老年群体,实施为老服务,增进社会的代际和谐;要通过婚姻登记、儿童收养,促进家庭和谐;要通过区划调整、地名服务,促进区域和谐。

通过努力,要在四个方面迈上新台阶:一要在社会管理水平方面迈上新台阶。要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积极探索管理各类民间组织的措施和办法,引导各类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承担社会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区建设,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放到基层。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二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方面迈上新台阶。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找准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全局中上水平,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上下功夫,在满足民政服务对象需求上创业绩,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上见成效,力争到“十二五”末使民政各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三要在公共服务水平方面迈上新台阶。加快完善新型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防灾减灾、社会福利、城乡社区服务、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困难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服务,探索建立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库,不断提高民生保障能力,力争“十二五”末全市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或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四要在自身建设方面迈上新台阶。民政工作落实在基层,成效在基层。要不断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要加大汇报请示力度,积极主动争取领导,争取支持,切实解决制约民政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实现民政工作新突破。

三、突出重点,努力实现民政工作良好开局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民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个一百”目标任务,着力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着力在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创新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和各地实际,积极探索、认真研究社会管理服务的新举措、新办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城乡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村(居)委会建设。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巩固和发展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安置成果,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切实维护军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

(二)着力在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上下功夫。健全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保才保;建立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解决农村低保内地县保障覆盖面不足的问题,扩大救助面,提高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标准。加大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工作的支持力度,新建和改扩建部分农村敬老院,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抓住今年全省建设150个城乡社区老年服务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的有利时机,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着力在提升防灾救灾应急能力上下功夫。要认真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继续深入推进防震减灾10大能力建设,健全灾害紧急救援体系和救助服务体系,加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扎实推进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建设,发放好小册子、小应急包,开展好防灾应急小型演习工作。

(四)着力在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加大殡葬管理工作改革力度,制定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重点抓好县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全面提高孤儿保障水平。创新福利彩票发行模式,加强营销宣传,完成年增长10%以上的销售目标。

(五)着力在提升民政工作保障水平上下功夫。要不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及时按照相关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并根据财力增长不断加大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投入,保障基层民政工作顺利开展。要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社会力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益事业,逐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建设的途径。

四、强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1年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的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民政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为民政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主动研究,经常过问民政工作,高度关注人口老龄化、低收入群体比重大、公共服务不均等、公益设施不完善、社会组织不健全、社会事务管理不到位给稳定和发展带来的影响,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民政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总体规划。各县(区)要把民政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人才发展总体规划。把养老服务体系、防灾减灾服务体系、社区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当地总体发展规划。把民政建设项目纳入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政府行政划拔、整合闲置资产、优化配置、综合利用等形式,落实好建设用地,分期分批建设敬老院、老年公寓、福利机构、殡葬设施、公益性公墓、救助站、乡镇民政所、社区居委会、灾害避险场所等公共服务项目。

(三)加强财力保障。各县(区)要按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民生领域,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对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民政政策,要求地方配套的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配套到位。要引导民间资金投入社会福利事业和民政公益事业,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民政工作的积极性,打牢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政事业经费分配、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

(四)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各县(区)要结合县乡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从基层民政工作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通过增加人员编制、聘用工作人员等方式,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做到每个乡镇至少有3名工作人员,切实解决有人干事、有场所办事、有条件做事的问题。通过增加部分事业编制、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县级殡葬执法大队、殡仪馆、救助站、福利和养老等公益性机构设置问题。要加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培养,在行政村(社区)设立1名民政信息员,负责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城乡低保日常管理等工作。要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不断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基层民政队伍的综合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民政干部,改善民政干部的工作条件,稳定民政干部队伍。同时,广大民政工作者要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服务,积极主动、满腔热情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千方百计出主意、想办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服务社会和群众的本领。

同志们,民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构建和谐社会战略全局,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秉承民政为民的核心理念,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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