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扎实推进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在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启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何剑文
(2009年5月20日)
同志们: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意义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快构建和谐临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解决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问题,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就是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满足城镇居民的医疗需求,使他们小病得到及时治疗,慢性病得到及时防治,大病得到及时救助,充分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因此,要把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实现我市基本医疗保障的全面覆盖,努力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发展中的利益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从医疗保障方面来看,只有实现广覆盖,全覆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才能体现社会公平,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只有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广大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城镇居民病有所医,医有所保,才能体现真正公平,才能实现发展成果共享,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就我市来看,目前,先后建立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全市医疗保障体系还存在覆盖范围小、保障层次低的问题,城镇非从业居民作为社会当中的一个庞大群体,既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又不属于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对象,已经成为医保政策没有覆盖的“盲点”,因此,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提高保障层次,对于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实际行动。目前,我市仍有近12万城镇居民尚未享受到医疗保障,主要包括城镇居民中的非从业人员、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就是要将这部分群体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中来,最大限度地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最大限度地解决他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因此,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就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实际行动。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我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按照统筹规划、规范引导、完善制度、稳步推进的要求,建立以住院统筹和大病门诊治疗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覆盖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市参保覆盖面要达到70%以上,参保人数要达7万人。实现这一目标,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精心操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宣传要到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许多人不了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居民讲清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讲清有关政策,讲清参保好处,帮助城镇居民算好经济帐,消除思想疑虑。要通过宣传,不断提高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底数要摸清。搞好调查摸底是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住户,认真调查,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摸清本辖区内城镇居民的基本情况,尤其是要摸清城镇居民中的非从业人员、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每家每户的申请、登记、造册工作,建立健全台帐,确保情况清楚、内容真实。
(三)操作要规范。一方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做到参保先申请,审核讲原则,缴费按标准,补助按政策,发证到个人,报销按规定。另一方面,要加强资金管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是广大城镇居民的“保命钱”,必须规范运作,严格监督。整个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技术,完善医疗设备,提高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创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还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没有完善的套路可以照搬,在推进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我们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多想办法,边操作边完善,边推进边解决问题,把工作做实做细。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要体现创新,努力使这一制度逐步得到健全和完善。
三、狠抓落实,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取得实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和谐社会建设,内容复杂,牵涉面广,既是一件大事、实事、好事,也是一件难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注重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一)要健全机构。从今年的目标任务看,年内要让70%以上的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市政府已经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劳保、财政、发改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要对全年的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分解,把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保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扎实推进。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调研、亲自协调、亲自督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切实履行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职责,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抓紧出台配套文件,完善管理办法,主动扎实地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基金监管等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宣传动员、参保登记和费用缴纳工作,并正确处理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关系,确保在校学生在年内应保尽保。卫生部门要着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物价部门要制定相关措施,切实加强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药品流通领域、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做好城镇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的认定等工作,对符合标准和条件的特殊人群及时核发有关证件,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得到政府的医疗补助,并做好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公安部门要协助配合开展城镇居民调查工作,负责户籍的认定、新立户口的审查工作。其他各部门也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实施。
(三)要加强督查。这次动员会议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抓紧启动实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进行。要抓好人员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和工作责任心。要做好居民申报登记、信息录入、参保缴费等起步工作,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机构建立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年终完成任务情况,市政府将实行通报。
同志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构建和谐临沧的高度,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临沧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