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复议决定书编号
复议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事实
依据
复议决定
做出决定日期
复议机关
1
临市市监行复决字〔2021〕第1号
陈莉莉不服《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决定书》(云县市监【2021】第1号)
陈莉莉
陈莉莉不服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立案决定,于2021年4月13日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维持
2021-6-3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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