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印发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业务条线工作要求的通知》(临市监企监字〔2019〕3号)文件要求,市局标准化科已完成2019年临沧市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随机抽查,现将抽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此次抽查对象主要是以截止2019年6月30日前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企业为主,全市共有注册企业237户,市局按照不少于20%比例随机抽取58户企业实施抽查,并要求各县区(局)在不与市局重复抽查的基础上完成各辖区注册企业数不少于50%的抽查。
二、抽查时间与抽查方式
此次抽查集中于9月份全面实施完成。市局标准化科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有关要求,对随机抽取的企业实施网络检查和公示标准的文本内容进行书面检查,并出具书面检查记录表,详细记录标准公示信息、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
三、抽查结论及原因分析
此次市局随机抽查58户企业及公示的92份标准(其中企业标准为26份),出具101份检查记录表,具体抽查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通过此次抽查发现主要问题为:一是17户企业存在应公开未公开标准的情况。企业在平台成功注册后,应及时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二是公示不规范。部分企业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企业标准栏目进行公示。三是公示标准失效问题。部分企业公示的标准已被新标准代替,但企业未及时有效更新。四是少部分企业上传公示的企业标准格式不规范。五是部分企业上传公示食品安全标准,并且部分食品安全标准备案有效期已失效。
四、工作要求
一是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及时将市局和县(区)局抽查情况反馈给问题企业,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整改。
二是请各县(区)局和分局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指导辖区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和公示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着力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和监督制度实施,鼓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注册并公示已通过食品安全标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效的食品安全标准,严禁以此平台公示代替食品安全标准备案。
三是请各县(区)局务必于2020年1月20日前向市局标准化科反馈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