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3-18 11:35 信息来源: 特设科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20年临沧市第一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3月15日,全市共有注册登记在用设备5524台(套)(不含气瓶),其中:锅炉在用212台;压力容器在用2158台;电梯在用2170台(15年以上老旧电梯19台);起重机械在用714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用211台;游乐设施在用6台;压力管道在用53条。另有各类气瓶约计50000余只。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况。气瓶充装单位共计12户(氧气充装2户,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10户);电梯维护保养单位2户。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情况。全市共有注册使用单位1834户。

(四)特种设备业务办理情况。截至2020年3月15日,受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77 项,其中:锅炉 2台,压力容器41 台,电梯19 台,起重机械10 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2 辆,压力管道3 条。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 122 台(其中:压力容器35 台,电梯 53台,起重机械 30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4台)。

(五)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情况。临沧市有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1家,即临沧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单位1家,即临沧市临翔区志德液化气钢瓶检验站;钢质无缝气瓶检验单位1家,即临沧市永安氧气厂。

(六)特种设备检验情况。截至2020年3月15日,共完成特种设备检验215台件,其中监督检验 61台,年度检验 364台(含容器年度210台),安全阀校验 360支,发出《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意见通知书》7 份(65条)。

(七)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安全监察工作

(一)科学谋划,明确重点。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确定我市2020年度特种设备重点为: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建设气瓶追溯系统,清理监管数据,定期开展安全状况分析。实施临沧市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加大重大建设起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质量、高层小区电梯安全等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各类设备安全隐患。扩大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反思和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我市凤庆县“11·26”突泥涌水灾害教训,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坚决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彻底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制定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贯彻国务院安委办专题约谈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和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建立了组织机构,以“查问题、补短板、促提升”为主题,分析总结2019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短板,分类明确了集中整治的工作重点,聚集问题,瞄准靶心,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一月、二月市局分批组织9个督查(服务)小组深入县局、深入基层所、深入企业、深入到设备生产一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和企业服务活动。一季度以来,累计检查企业805家,出动执法1191人次,排查治理隐患90项,已整治90项,整改率100%。

(三)强化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临沧市特种设备运行及企业复产复工安全。一是突出重点设备的疫情防控工作。突出电梯疫情防控重点,市局制定印发了《疫情防控安全乘用电梯告知书》,明确电梯乘坐、管理和维保安全指南。督促24家电梯维保单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应急值守、电梯维保方案制(修)定、电梯消毒和责任保险等事项;突出制糖企业榨季生产实际,督促15家企业加强电站锅炉压力管道的隐患整治工作。二是突出重要环节的安全检查。市局加大对重点场所特种设备检查力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投入到现场检查一线,对医院、超市、商场、全市制糖企业、液化气充装站和未停工的高速公路铁路等道路交通和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特种设备开展检查。2月中下旬,市县两级监察人员工作组深入大临铁路、云凤高速、镇清高速、临双高速等道路交通建设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查找出了设备定期检验、作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等存在的问题。三是突出复工复产企业服务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市政府文件会议精神,确保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市局制定下发了《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复工复产十项服务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通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结合复工复产企业实际,深入企业、深入现场重点开展了“两易、三有、三高”设备安全监察,协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

(四)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为全面完成《云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局每月统计通报一次各县的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锅炉淘汰中出现的争议性问题,对于列为淘汰目录的锅炉,行政机关和检验机构不再受理许可新建、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截至3月15日,淘汰县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8台,占淘汰总数的79%。

(五)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专项执法行动。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查处无证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市局组织各县(区)重点对气瓶充装单位、氧气使用单位、化工冶金企业、重点工程建设工地进行了督查检查。共检查企业24家,出动执法人员77人次,针对气瓶使用登记未办理,使用登记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指令书,未发现有无证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违法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2020年一季度以来,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呈平稳态势,安全责任意识逐步加强。但也要清晰地认识到,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还存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隐患。

(一)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一是隐患自查自改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强;二是安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的待提高。

(二)监管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安全监察力量薄弱的短板没有从根本上补齐;二是特种设备以案促改,监察与执法的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特种设备方面。一是锅炉的主要问题是电站锅炉在用流量计本体无铭牌,制造厂家信息不清,出厂技术资料,部分流量计壳体制造时采用环焊缝部分对接,管材、弯头、法兰、阀门等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缺失,管材牌号、标准号不清;二是压力容器主要问题是定期检验申请不及时,新装容器开工、使用登记不及时;三是电梯的主要问题是紧急救援报警、对讲、应急电源失效;四是起重机械的主要问题是接地线连接不规范,接地电阻值不符,轨道安装不规范,运行啃轨;五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主要问题是刹车灯、转向灯失效,作业行驶路线标识不符。

四、第二季度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结合临沧特种设备工作实际,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2020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部署。

(二)制定以县(区)为单位的2020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计划,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有计划进行检查。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为目标,以传统节日和临沧重大活动为节点,以涉及民生、辖区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和人员密集场所和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以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为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与培训;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五)继续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治理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推进工作。加强15年以上老旧电梯的清理工作。继续加大电梯安全责任险的推行力度。贯彻执行《临沧市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六)做好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工作。配合环保部门推进七县城建成区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按《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严格把好新建燃煤锅炉准入关。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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