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4年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时间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6月30日
(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
2025年3月1日——6月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
1.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端口进行填报。
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报送。
(二)个体工商户
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
1.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端口进行填报。
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报送。
3.通过手机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或“市场主体智能化开办”小程序报送。
4.直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三)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报,并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存续证明、审计报告、登记证(原件)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1.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模块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端口进行填报。
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报送。
四、法律责任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年报无需任何费用,也无需提供银行卡账号信息等,请广大经营主体谨防上当受骗!
(二)企业联络员发生变动的,可通过原联络员登录系统变更或到登记窗口申请新联络员备案登记,再进行年报。
(三)企业在报送年报信息时,应如实填写、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填报错误的应在6月30日前自行更正。
(四)年报系统将于6月30日24时关闭,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大,建议在4月底以前错峰年报,以免网络拥堵被延误。
(五)除年报信息外,企业还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中“其它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填报并公示即时信息,包括股东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市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883-2153898;0883-2122273
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咨询电话:0883-2150997
市市场监管局孟定边境合作区分局咨询电话: 0883-6520123
临翔区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883-2165822
云县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 0883-3222987
凤庆县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883-4211066
永德县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883-5221183
镇康县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883-6632923
双江县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883-7621018
耿马县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883-6121170
沧源县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0883-7126257
特此通告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