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香港六宝典资料免费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隶属于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部门职责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检验任务。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任务。负责提供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质量信息。指导辖区内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技术检验工作。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成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牢牢抓住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云南“三个定位”发展、全省“三张牌”打造、全市“三化”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机遇,坚持“大局为重、公平为贵、安全为先、以人为本、监管为要、质量为基”的“六为”工作理念,统筹发展和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1.市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围绕全市良好的政治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治安环境、生态环境“五个环境”打造,着力维护稳定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力。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狠抓“四方责任”落实,实行领导干部驻边防控,从严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一退两抗”药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新冠疫苗等防控措施,检查冷链食品企业11746户次、冷库980个次,检测核酸2.3万余份;检查医疗、疾控、疫苗接种点109家次,零售药店“云南省互联网+药品流通平台”程序运用实现全覆盖,“一退两抗”药品零售信息实现全上报,冷链、外卖从业人员管理全面得到加强,加大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生产经营单位抽查力度,守住了疫情防控底线。“两个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坚持“七个达标”“五化目标”要求,召开全市“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实施全员挂钩包保、“红黑榜”“星级评定”管理,强化现场指导、通报督办,全面推进餐饮服务环境全提升、农贸市场环境全改善行动,全市县城城区和重点区域4451家餐馆实现净化达标,24个农贸市场22个实现改善达标,2个在加紧提升改造,餐饮环境、农贸市场环境不断得到提升改善。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坚持改革创新精神,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实施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事项告知承诺制,启动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行政许可全部实现“一门、一窗、一网”和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登记、特种设备许可、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等实现“跨省通办”,市级办理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1902件;全面加强公平正当竞争审查、价格监管执法,扎实开展边境检查站市场秩序整治,完成商务楼宇宽带接入、仿冒混淆侵权等违法行为和净化网络、“特供”“专供”商业炒作、粮食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查办反不正当竞争案件7件、价格违法案件69件,经济制裁140余万元,累计创建无传销社区(村)939个、无传销网络平台15个;在线检查网络经营主体共1.9万余个次、实地检查331个次,监测广告3071条次、处理广告违法线索160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拦截失信被执行人1397人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09户,依法吊销营业执照1195户、修复信用的市场主体达1.7万户次,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6.96%,全年新增市场主体预计达2.4万余户,位列全省前茅。
2.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围绕全市“三个示范区”建设和“三化”推进,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线,深入实施质量强市、知识产权等重大战略,全力服务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全面组织实施《临沧市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成旅游住宿行业基本情况摸底调查,重点领域明厨亮灶率实现100%,“吃住”两大品质提升行动全面推进;编制发布《临沧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2020版)》),完成《临沧市“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起草。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强化。推动出台《临沧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扎实做好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认定工作,全市新增注册商标2532件,3件发明专利获省级资助,新增6户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5户企业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1户企业获商标质押融资270万元。质量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围绕中小企业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等短板,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优势领域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强旅游酒店标准化工作指导,博尚菜籽油、永德芒果2项地标产品标准编制顺利推进,全市269户企业1451种产品和服务的604项标准公开自我声明,完成34项地标制定立项审查,澳洲坚果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通过考核验收,云县人民医院获批为省级第九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3户水泥企业获国家低碳产品认证,99户企业169种产品获有机产品认证;14家重点能耗单位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727户企业完成云南省计量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备案计量器具10797件;79家检验机构100%完成统计直报和年报工作,服务工作获得企业普遍好评。
3.安全保障工作全面加强。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四个安全”,强化“四个最严”,全力保障安全。强化日常监管。着力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使用管理“三个环节”,突出建党百年等重点时段全面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云安行动”、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全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户2万余户次,下达食品安全责令整改书196份,查扣违法食品6.57吨、走私冻肉12余吨,责令下架召回标签不符合规定饮料120千克;责令药械生产销售企业限期整改446家次,完成境外非法进口药品专项检查、签订承诺书467份;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04份、检验意见书198份1512条,查处各类行政执法案件415件,督导重大火灾隐患整改6处,牢牢把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监督抽查。聚焦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等大宗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每千人4批次计划,完成8105批次抽样任务;聚焦重点药品(药包材)、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严格执行四级抽查计划,完成药品100批次、器械34批次、化妆品33批次抽检任务,检测分析滇龙胆草、滇黄精等中药材39批次;聚焦汽柴油、农资化肥、建筑建材等产品,实施重点产品抽检计划,完成380个批次抽检任务;聚焦住宅小区电梯、重大项目等设备,全面强化特种设备检验协调管理,完成特种设备检验4441台支,其中监督检验499台、定期检验2455台、安全阀校验1487支,限速器1048台。强化风险管控。综合实施风险分级、安全分析、追溯管理、责任保险、应急值守等防控措施,全面强化重点产品、重点设备、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安全风险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风险分级管控,52户茶企建立“一饼一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1611家白酒小作坊全面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1245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完成信用等级评定,下架召回复方金银花颗粒3386盒,收集上报“四项监测”2071份;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3期,在用2740台电梯责任安全保险参保率达61%;消防产品、液化石油气等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全面加强,完成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强势推进,圆满完成“两节两会”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守住了安全底线。
4.自身发展基础不断强化。围绕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法治、机制、党建三个重点,不断夯实自身发展基础。着力开展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临沧市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实施领导班子带头学法,调整充实案件审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全面完善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31人通过执法换证考核,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推进“八五”普法、执法监督、“两法衔接”常态化,形成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着力推进机制创新。大力推广运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综合业务网,“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餐饮安心码”全面推进,归集各级各部门涉企信息83万余条;完善“一单两库”,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达165类441项,14.5万余户市场主体和3194名执法检查人员列入抽查检查名录库,完成制修订内部管理制度,33项自贸区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取得新成效,完成向上争取资金599万元。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新时代“动车组”示范创建取得新成效,非公、“小个专”党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扎实,廉政风险防控实现机构、人员全覆盖;认真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实施服务基层“五个一”、重点工作台账和月调度等管理,内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干部队伍、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机要保密、精神文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综治维稳、离退休人员等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安可调试、档案移交等工作顺利完成,6名干部主动驻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在驻边疫情防控、专项行动等重大工作任务中全体干部职工展现出了市场监管人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良好作风。
5.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完成食品检测任务2741批次,药品检验任务270批次;完成市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及食品安全宣传周“你点我检”等活动快检221批次;收集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040份;评价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638份;评价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86份;上报药物滥用监测调查表121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72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149人,其中:行政人员10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41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17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7.13万元,占总收入的97.56%;其他收入77.4万元,占总收入的2.44%。2021年度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29.97万元,下降6.75%;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56.52万元,下降7.65%;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及按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了2021年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各项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6.55万元,增长52.21%,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21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8.28万元,占总支出的85.05%;项目支出481.44万元,占总支出的14.95%。2021年度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97.64万元,下降10.9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和项目经费减少。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277.95万元,下降9.2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的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19.68万元,下降19.91%,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以前年度结转结余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8.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7.95万元,下降9.2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3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1.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68万元,下降19.91%,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以前年度结转结余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支出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与上年对比减少403.43万元,下降11.3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2021年以前年度结转结余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6%。主要用于开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各专项业务经费。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663.24万元,市场主体管理支出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支出5万元,质量基础支出4.28万元,药品事务支出15万元, 医疗器械事务支出5万元,化妆品事务支出5万元, 质量安全监管支出15万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26.44万元,事业运行支出351.36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15.5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原渠道支付工资、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4.6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0.08,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45万元,遗属生活补助支出3.96。
3.卫生健康(类)支出20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及在职在编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其中: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0.8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1.2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3.2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5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工作,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1.87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5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部门在职在编行政事业人员缴纳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159.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59万元,支出决算为24.85万元,完成预算的69.82%。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30.5万元,决算为24.11万元,完成预算的79.05%;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5.09决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的14.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接待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精简和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22万元,增长20.46%。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4.11万元,增加4.82万元,增长24.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4万元,减少0.6万元,下降44.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度疫情防控和“净餐馆、管集市”工作需要,日常市场监管及专项监管工作任务增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接待制度,公务接待支出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11万元,占97.03%;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占2.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021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因此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职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4万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人次92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督查调研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98万元,下降4.2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348.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3.37万元,固定资产5942.06万元,无形资产143.3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9万元,增长0.2%,增长原因是新购置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减少49.67万元,下降15.8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货币资金比上年增加9.9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59.25万元。出租房屋10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5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绩效自评金额340.81万元,共21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340.81万元,支出340.81万元,支出率100% 。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项目实施结果与部门绩效目标吻合,实现了履职效益明显、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预算编制时设定的目标要求,圆满按时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市场监管工作任务。自评结论为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