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6月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处罚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7-18 11:0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今年1至6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共查处案件3763件(简易程序3590件,一般程序173件),共处罚款345.212万元;其中,生态环境6万元,质量安全2.2万元,城市管理69.981万元,基本建设程序56.121万元,房地产市场6万元,建筑市场204.91万元。

一、各县(区)及市本级行政执法处罚情况

(一)临翔区。共查处案件1724件,其中住房城乡建设局2件,罚款42.14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722件,罚款34.555万元,共处罚款76.695万元。

(二)云县。共查处案件747件,其中住房城乡建设局0件,罚款0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747件,罚款14.34万元,共处罚款14.34万元。

(三)凤庆县。共查处案件330件,其中住房城乡建设局1件,罚款2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329件,罚款16.386万元,共处罚款18.386万元。

(四)永德县。共查处案件84件,其中住房城乡建设局2件,罚款2.64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82件,罚款1.415万元,共处罚款4.055万元。

(五)镇康县。共查处案件603件,其中住房城乡建设局0件,罚款0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603件,罚款6.215万元,共处罚6.215万元。

(六)耿马自治县。共查处案件50件,其中住房城乡建设局0件,罚款0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50件,罚款1.346万元,共处罚1.346万元。

(七)沧源自治县。共查处案件32件,其中住房城乡建设局0件,罚款0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32件,罚款2.25万元,共处罚2.25万元。

(八)双江自治县。共查处案件185件,其中住房城乡建设局0件,0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85件,罚款4.815万元,共处罚4.815万元。

(九)市本级。共查处案件8件,共处罚217.11万元。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严不够,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建筑市场等方面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够,个别存在“只查不处”情况;

二是行政执法处罚程序、案卷卷宗归档不规范,特别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需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如城市餐饮烧烤油烟污染、施工工地扬尘、噪音扰民等。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各县(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坚持柔性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采取“721”工作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一刀切”执法,严禁以罚代管,树立城管队伍的崭新形象,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三)突出执法重点。对首次违法、违法程度较轻、危害程度较小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接二连三、屡教不改、涉及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程招投标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附件:2023年1至6月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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