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上立矿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至12月11日对矿业权人云南永德兴达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公司资源开发事业部编制的《云南省永德大雪山大炉厂铅锌矿勘探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云南省永德大雪山大炉厂铅锌矿勘探》项目探矿权人:云南永德兴达矿业有限公司,勘查单位: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勘查面积:14.78平方公里,本次申请缩减探矿权面积:10.84平方公里,延续探矿权面积:3.94平方公里,变更勘查单位为云南地矿工程勘察集团公司资源开发事业部,继续勘探。工作周期:2020年12月至2025年12月(共五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相关部门批准的探矿许可证限定日期为准。
二、主要意见
(一)勘探目的任务:对前期勘探揭露的KT1、KT2矿体通过加密工程控制,取样分析,估算(探明+控制+推断)铅锌矿石资源量,为下步勘查和矿山开采设计提供地质依据。
(二)主攻矿种:铅锌矿。
(三)设计主要工作量:设计工作量和总体工作部署基本合理,年度安排工作具体。
(四)经费预算符合预算编制相关要求。
(五)预期提交(探明+控制+推断)铅锌矿石资源量成果较好。
(六)项目人员组成和分工基本合理,技术保障措施基本健全。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探矿权人申请勘探延续(变更),布置的探矿工作量满足铅锌矿地下开采探转采资源量要求。建议探矿权人加大勘探工程布置完成勘探工作,提交勘探报告评审备案,实现探转采。
四、结论
经审查,编制单位已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方案目的任务基本明确,工作部署基本合理,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经费预算数据正确。专家组通过对实施方案进行详细审查,认为放弃区块10.84平方公里范围内没有开展过探矿工程,可视为没有开展过地质工作,无需汇交地质资料,同意方案通过评审。
联系人:李春美,电话: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