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选取确认的评审机构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于2020年10月22日至11月27日对矿业权人镇康县兴达矿产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省地质调查院编制的《云南省镇康县芦子园-忙丙铅多金属矿勘探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方案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云南省镇康县芦子园-忙丙铅多金属矿勘探》探矿权人为镇康县兴达矿产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勘查区面积17.51km2,本次延续将矿业权涉及各类保护区、相关规划、生态红线、乡村建设用地和无工作价值的范围进行删减,缩减面积9.33km2(缩减现探矿权面积17.51km2的53.28%),保留8.18km2。勘查矿种:铅多金属矿,勘查程度:勘探,拟申请期限为5年(即2020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0日),最终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时限为准。
该探矿权拟缩减后勘查区块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南汀河保护范围、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国家重点保护历史文物、名胜古迹,生态保护红线、建设项目压覆区、镇康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禁止开采区、限制勘查区等重要地区。该探矿权拟缩减后勘查区块范围涉及基本农田232.4771公顷,探矿权人书面承诺已知悉勘查区块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二、主要意见
(一)设计目的任务:以铅锌为主攻矿种,综合评价矿区的铅锌铜资源量,为矿区下一步勘查工作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目的任务明确,符合勘查规范及探矿权实际勘查要求。
(二)工作思路:方案工作部署依据充分,工作方法、手段选择合理,工作思路基本正确,技术方法和技术要求正确。
(三)设计主要实物工作量:设计工作量和总体工作部署合理,年度安排工作具体。
(四)预期成果:项目顺利开展,矿区芦子园南段和放羊山矿段预期可提交资源量合理。
(五)保障措施:项目人员组成和分工合理,技术、经费、质量、安全、绿色勘查等各项保障措施健全。
(六)勘查经费预算符合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设计工作分5年开展,且满足最低勘查投入要求,能够确保项目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七)探矿权人及勘查单位在缩减放弃区块9.33km2区块范围内仅开展过面积填图工作,未施工任何山地工程,故本次放弃区块不需汇交地质资料。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芦子园南段矿体埋藏较深,建议今后加大矿床开采技术条件方面的投入,并加强分析研究,为矿山开发提供充分的地质依据。
(二)放羊山矿段矿体赋存特征与区域成矿地质特征区别较大,矿体连续性尚未确定,深部延伸情况不甚清晰,建议后期加强该矿段成矿地质条件、控矿因素等综合分析与研究,并适时调整找矿勘查工作布置与施工顺序,以期达到勘查目的。
(三)按照绿色勘查相关要求开展勘查工作。
四、结论
经审查,编制单位已按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方案目的任务明确,工作部署合理,方法技术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规定,专家组同意方案通过评审。
联系人:李春美,电话:0883-2153039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