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员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2-04 08:36 信息来源: 临沧工业园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国资公司下属子公司人员队伍结构,拓宽公司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结合公司工作实际需要,国资公司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为国资公司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员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事宜

  (一)招聘岗位

  各岗位的具体招聘计划和条件详见《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员工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要求;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3日通过“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临沧市就业工作”、“微播临翔”、“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临沧市人才招聘网”、“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云南招聘网”等多个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9日下午18:00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地点: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咨询电话:0883—2123566

  18214505752(曾老师) 13208830916(罗老师)

  18988328792(鲁老师) 13988389303 (字老师)

  监督电话:

  0883-2161521(王小丹)    0883-2151646(陶  兰)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报名及网上报名,报考者须携带《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员工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毕业证书、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1寸免冠照2张,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4.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工作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负责,资格终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2.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11日。

  3.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临沧市就业工作”、“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网上进行公示;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能力、综合知识及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根据相关规定,笔试开考比例数大于等于1:3时进行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4)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11:00时(120分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打印本人申领的“云南健康码”信息,按准考证标明的考点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5)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领取地点为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注: 笔试成绩及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于2020年12月20日下午18时在在“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临沧市就业工作”、“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适时公布。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形象等方面,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2)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笔试人数比等于或大于1:3时,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笔试人数比小于1:3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阶段若出现人员空缺,从本岗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5)面试时如遇招聘岗位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为1:1时,该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确定为75分,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大于等于75分,才有资格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6)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1)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5:5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将在“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临沧市就业工作”、“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适时公布。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政审)情况,在考察结束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于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等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要求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

  (九)薪酬待遇

  1.国资公司下属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含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月工资5000元(含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及转正后薪酬待遇,按招聘单位同类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发放;

  2.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考核结果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考虑续聘;

  3.续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原则要求服务期限不得少于3年。

  四、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2.按照《关于做好精准健康管理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3号),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医学隔离观察。相关考生应自觉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3.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4.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笔试考点。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3)“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需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6.对考前或考试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7.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进入考点内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对于持“云南健康码”绿码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专用考场及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9.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临沧市就业工作”、“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将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10.考生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4.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国资公司将对此次招聘工作全程监。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在“临沧工业园区门户网站”、“临沧市就业工作”、“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正式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6.报考期间,考生应自觉佩戴口罩,自行提供云南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愿配合体温等必要检测。如不配合相关防疫措施,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7.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83—2123566

  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定稿).xls

      2.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下属子公司员工考试报名登记表.xls

  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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