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旭正医药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副总经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0-15 17:3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临沧旭正医药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3月,是临沧市首家具备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资质的本土企业,公司办公地点位于临沧工业园区卡蒙特标准厂房内。公司由临沧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投资控股,已被列为云南省第五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公司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销售副总经理,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销售副总经理,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专项开展销售工作。

  (一)岗位职责

  1.制定、组织、实施公司销售战略规划及内部运营,拟定公司年度销售计划,确保完成年度市场开拓目标、销售目标、回款目标和利润目标;

  2.负责组建和管理销售团队,开发与维护医疗专业机构(如医院、卫计委、诊所、药店),完成产品销售及服务引流的任务与目标;

  3.负责公司市场开拓策略、销售计划的管理,并有效地部署实施与监控;

  4.负责实施公司销售活动方案、销售政策,进行市场活动和销售管理;

  5.负责销售团队的业务管理,带领、激励销售团队,确保达成销售目标;

  6.负责与合作伙伴建立、维持良好合作关系,确保业务正常运作;

  7.定期收集相关行业政策、竞争对手信息、客户信息等,分析市场发展趋势,提出合理化建议;

  8.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对公司商业秘密做到保密。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心理素质合格,有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

  3.年龄30周岁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学历要求),专业不限;

  4.有医疗器械、医院行业或医疗销售方面销售或管理经验;

  5.熟悉国内外医疗器械、医药用品行业;

  6.团队管理能力强,善于协调营销团队的工作;

  7.出色的谈判技巧及公关、沟通能力,能适应强大工作压力;

  8.有理想,有激情,具有强烈的进取心,精力充沛,抗压能力强,富有开拓精神,能与公司共同成长。

  9.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的;

  ③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9日通过“临沧市就业工作”、“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临翔区融媒体”等多个平台发布选用公告;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1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3.报名地点: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宏华人力);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不接受网络报名和电话报名等其他方式报名。咨询电话:0883—2123566

  18183885442(俸老师) 13208830916(罗老师)

  18988328792(鲁老师) 13988389303(字老师)

  监督电话:

  0883-2151646(工业园区国资公司)。

  (二)报名所需材料:

  1.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正规彩照1张(小一寸);

  4.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相关要求和考试程序

  1.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参加面试;

  2.此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者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者以往销售案例;

  3.资格审查符合的人员,按岗位面试,面试比例数大于等于1:2时进行;

  4.面试时如遇面试人数比为1:1时,经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后可直接进入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必须大于等于80分,才有资格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应试者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名,面试排名第一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严格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政审环节进行。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采用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分别在“临沧市就业工作”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上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规定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公司可以从面试排名第二中确定拟录用人员,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可以依次按排名递补录用。

  八、福利待遇

  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签订合同后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1.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购买五险一金(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公积金),薪酬待遇6000元(含单位缴纳部分)+提成(上不封顶)。

  2.员工依法享有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享有工伤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九、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工作在国资局、国资公司全程监督指导下进行,实施程序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要求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守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所有。

  联系电话:0883—2123566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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