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广播电视局各科室、中心、台职责分工

发布日期: 2021-04-19 17:4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综治维稳、机要、档案、信息、后勤、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保密、信访、行政复议、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承担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行业扶贫工作;承担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883-2143444)

二、宣传和传媒机构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协助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指导、监督全市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和播出;指导广播电视评奖工作;指导、联系行业组织;负责落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地方性法规、政策;承担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广播电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广播电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推进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改革及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全市电视剧制作的服务工作;审批行政区域内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指导工作;落实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办法;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参与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行政区域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审核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指导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指导广播电视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建议;协助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译制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883-2135002)

三、科技科(媒体融合发展科)。落实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承担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管理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行业标准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指导广播电视技术成果应用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系统体制机制改革和三网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发展;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协助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协助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工作;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落地和接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883-2143295)

四、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883-2140616)

五、临沧市广播电视局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拟定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全市广播电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覆盖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和推广;完成市广播电视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83-2143214)

六、临沧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中心。拟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有关制度及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指导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广播电视台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的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传输的安全监测,参与互联网视听节目传输秩序监管工作;承担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参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完成市广播电视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83-2147076)

七、 临沧市广播电视发射台。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广播电视设施设备管理法律法规;承担转播广播、电视节目信号发射任务;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卫星传输和技术质量、覆盖效果监测;完成市广播电视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0883-212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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