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一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集中学习方案》《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党支部2024年活动计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会议全年会前学法20余次,党支部、党小组集体学习党纪党规48次,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法11次。
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开展“以案说法”教育,通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结合节假日等节点开展节前廉政、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遵纪守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制度。印发工作提醒函,持续督促市、县(区)两级承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截至目前,完成36个市级部门事项审核公布;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信息录入汇聚,截至目前,完成264项行政许可事项确认工作,审核公布193项事项。
二是加强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开展全市权责清单管理业务视频培训,培训范围覆盖市、县两级357个部门、77个乡镇、4个开发区开展权责清单业务培训,参训人员达517人,依法依规编制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据部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共调整公布2个市级部门权责清单事项70项;督促指导县(区)针对乡镇赋权改革后全市77个乡镇(街道)14228项权责清单编制公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通报,共查找出存在问题10类380个,督促整改发现问题380个,依法依规做好全市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三是统筹组织乡镇(街道)赋权改革。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根据77个乡镇(街道)承接能力,动态调整赋权事项220项,其中:41个乡镇(街道)累计收回赋权事项212项,1个乡增加赋权事项8项,35个乡镇对赋权事项不作调整,调整后各乡镇(街道)平均赋权102项。
四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硬件设施大幅提升,扩容改造2号政务服务大厅,新增大厅面积6000平米,新增工位137个,2025年一季度正式投入使用;完成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核查,核查后新增事项347项,规范调整215项,实时更新办事指南;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承接、指派政务服务事项10799项,发布率达100%,网上可办率达99.53%,全程网办率达91.48%,压缩承诺时限78%以上;完成2024年综合窗口服务购买,完成首轮事项梳理,规范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综合服务窗口、帮办代办窗口、“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窗口、“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截至目前,累计办件7428件;以“一件事”为牵引,综合窗口为承载,深入推动“帮办代办”服务,截至目前,全市梳理帮办代办事项1304项,提供异地代办服务5324件次,为企业开办提供全程代办服务3119件次,对特殊群体上门开展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等106个事项服务2.92万件次。帮办代办案例入选2024年全省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第一批先进典型。用好“好差评”系统,全市共产生23万个“好差评”评价,评价率90%,好评率99%,差评整改率100%。
五是全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全市按照“五个一”(开好一个会、疏通一个流程、开展一轮培训、走好一次流程、形成一批典型)标准建立常态化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机制。全市先后召开12次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按照“一个主题一次培训”的要求,统筹协调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培训会议173次。“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走流程与政务服务大厅“我陪群众走流程”活动结合,开展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一件事”走流程活动90余次,发现堵点难点问题76个,提出整改优化措施89条;按照“定窗、定人、定标、定责”的工作要求,优化窗口设置、落实受办人员、规范服务行为、明确部门责任。全市依托综合服务窗口和部门专窗完成17个重点事项窗口设置,综合窗口承接办理“一件事”主题事项53个,部门专窗办理83个,明确100余名受办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办成一件事”咨询、指导、办理服务,截至目前,“一件事”线上线下办件量达40195件。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全面落实党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前组织专题学法,相关问题提前咨询法律顾问,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履行法律顾问聘请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核、备案监督等工作,信息公开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做到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补救。2024年以来,法律顾问协助审查合同、文件48份,出具审查意见书48份,提出法律意见建议65个。
(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把普法教育贯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通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等形式,结合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专题培训,将涉及本行业本部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政策作为业务培训的重点学习交流内容,形成常态化专业化学法氛围。
二是开展专题普法培训。组织开展《普法强基在行动》电视宣传观看活动、“普法强基法律常识在线答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采取实地旁听和线上观看的形式观看现场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观看“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宣传活动专题节目,开展宪法宣誓仪式等。
三是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在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显示屏屏、门户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常态化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播放普法视频,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摆放各行业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视频,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干部职工和广大办事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带头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法、带头尊法、带头守法;结合廉政提醒谈话、谈心谈话制度,切实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深入学习领会分管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发生。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好述法制度,切实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2024年度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始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和经费保障。年内召开专题会议4次,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临沧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积极参加各类法治政府建设培训。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情况,年内,我局均不涉及此情况。
三、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对本职岗位涉及的业务性法律法规规章等学习不透不精,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
二是学法普法的方式不够丰富,结合政务服务典型案例学习的少。
四、下步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常态化机制。压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加强干部职工普法力度。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拓宽普法深度和形式,加强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帮办代办”等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好办易办,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