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各科、室、中心:
为扎实做好市应急管理局党纪学习教育,根据《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召开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中学习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集中学习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及内容
(一)学习主题:党纪学习教育。
(二)学习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学习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会议精神等。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11日(星期六),9:00—12:00进行集中自学,15:00—18:00开展集中学习,会期1天。
(二)地点:市局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出席人员:局党委委员。
(二)列席人员:局长、调研员,其余党员、干部职工,(二)邀请人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1名领导;邀请退休党员、职工参加学习。
四、学习安排
请局党委书记茶学军主持。
(一)政治学习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理论文章。请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桂霞同志领学。
(二)党纪学习
1.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请茶学军同志领学第四十九条至五十三条,吴桂霞同志领学第五十四条至五十八条,罗明军同志领学第五十九条至六十三条,刘启高同志领学第六十四条至六十八条,王河良同志领学第六十九条至七十六条。
2.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宁在省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举行集中研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厅讲授纪律党课时强调精神、省应急管理厅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精神。请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明军同志领学。
(三)专题学习
1.传达学习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云南省动员会议精神。请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启高同志传达学习。
2.传达学习全市关于迎接中央环保第三轮督察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请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启高同志传达学习。
3.传达学习《临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转发〈云南省机关事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的通知》(临机关事务发〔2024〕35号)精神。请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河良同志传达学习。
(四)请党委书记茶学军作读书班总结
四、相关要求
(一)读书班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请假人员后续须进行“补课”。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参学人员严格遵守读书班工作纪律。
(三)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读书班有关服务保障、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
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