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举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三次集中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06 15:04 信息来源: 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机关党支部,各科、室、中心:

为扎实做好市应急管理局党纪学习教育,根据《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三次集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及内容

(一)学习主题:党纪学习教育。

(二)学习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以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党纪学习教育的会议、文件等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会期2天。

(二)地点:市局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出席人员:局党委委员。

(二)列席人员:局长、调研员,其余党员、干部职工。

(三)邀请人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1名领导。

四、相关要求

(一)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报请主要领导同意,请假人员后续须进行“补课”。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参学人员严格遵守读书班工作纪律。

(三)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读书班有关服务保障、信息上报和宣传工作。


附件: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日程安排



中共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学习日程安排

时间内容主持人参加人员地点
4月29日(星期一)9:00— 11:00开班动员:党委书记茶学军作开班动员。集中学习:请党委委员茶学军、吴桂霞、罗明军、刘启高、王河良5位同志逐章逐条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中:茶学军同志领学第一章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第一条至第六条;吴桂霞同志领学第二章违纪和纪律处分第七条至第十六条;罗明军同志领学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七条;刘启高同志领学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五条;王河良同志领学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八条。吴桂霞全体党员干部局会议室
11:00— 12:00集中自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小组会议形式开展)。

赵正

李淑仙

窦盛荣

全体党员各党小组学习会议室
15:00— 18:00集中自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小组会议形式开展)。

赵正

李淑仙

窦盛荣

全体党员各党小组学习会议室
4月30日(星期二)9:00— 12:00集中自学: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小组会议形式开展)。

赵正

李淑仙

窦盛荣

全体党员各党小组学习会议室
15:00— 16:30专题辅导:邀请市纪委有关领导,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茶学军全体党员干部局会议室
16:30— 18:00集中研讨: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文章。3.学习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党纪学习教育的会议、文件等精神。4.请党委委员吴桂霞、罗明军、刘启高、王河良4位同志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集中研讨。5.读书班小结。茶学军全体党员干部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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