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11 11:12 信息来源: 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浏览次数: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当前天气情况及未来趋势预测,受西南季风影响,过去12小时我市西部和东部出现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大暴雨天气,大于100毫米有6站,50至100毫米有15站,最大雨量出现在沧源班老站157.9毫米,预计未来5天降雨仍将持续,12至13日有中雨局部大雨、暴雨,14至16日有大雨局部暴雨、大暴雨,午后至夜间易出现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根据《临沧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月11日12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强化监测预报和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根据“1262”预报预警做好研判和对强降雨地区的点对点指挥调度,及时“叫应”相关责任人,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村到户到人,包保责任人要下沉一线,提前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坚决避免人员伤亡。要持续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的排查,加强对病险水库、尾矿库、低洼易涝点、在建项目、临时营地(工棚)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值守,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值班纪律,落实好指挥长值班和办公室联合值班、24小时值班等制度,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险情、灾情及相关的信息,适时会商调度。进一步加强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报送工作,发生重大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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