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临防汛指〔2024〕49 号)

发布日期: 2024-09-07 13:16 信息来源: 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浏览次数: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受第11号超强台风“摩羯”的影响,预计9月8日至10日全市将出现一次强降雨伴强对流天气过程,最强降雨时段在9月8日夜间至9日夜间,我市南部和西部地区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累计雨量80至100毫米,局地超过20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80毫米,并伴有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根据《临沧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9月7日12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当前防汛严峻形势,认真做好第11号台风“摩羯”防范应对工作,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侥幸,压紧压实防汛责任。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趋势,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和启动应急响应。加强对病险水库、河道堤防、尾矿库、低洼易涝点、在建项目、临时营地(工棚)、旅游景区、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值守,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落实“1262”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及时开展叫应,确保预警信息直达基层一线,到村到户到人,围绕转移避险“五个关键环节”,坚决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要注重工作人员自身安全防范,坚决避免人员伤亡。要严格值班纪律,落实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等制度,保持防汛指令畅通;高等级预警时指挥部领导要进驻防办坐镇指挥,强化指挥调度。要及时、高效、准确做好险情灾情和防汛救灾工作信息报送,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


临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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