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安阳“11·21”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市有关工作决策部署,临沧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临沧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2023年1月5日至3月10日开展全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以下十个违法违规行为:
(一)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或其承包、承租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检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持过期证上岗作业的行为;
(二)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未按计划实施培训的行为;生产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和台账的行为;
(三)安全培训机构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组织教学培训,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模拟真题代替理论培训、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行为;
(四)安全培训机构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勾结,举办“包过班”,参与考生作弊,倒卖特种作业证书,收取高价培训费用的行为;
(五)考试机构和考试点未按要求制定考试计划,未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的行为,以问答代替实操考试的行为;
(六)特种作业考试管理不严格,存在考试舞弊等违规行为;考试机构和考点未安排监考、考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直接参与考生作弊,甚至组织考生作弊,考试档案造假的行为;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采取虚假方式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
(八)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
(九)既不在户籍所在地,也不在从业所在地,从第三地违规骗取或购买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
(十)特种作业培训环节不规范、不科学,存在培训走过场等违规行为。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特种作业操作方面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特种作业行为的良好氛围。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市级举报电话:0883-2123290),或以书信寄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