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医疗保障局,全市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要求,持续深化我市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的参与度,市医疗保障局将常态化征集关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一线医务人员。
二、征集内容
征集的意见建议主要围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分组付费方案、付费标准、结算规则、经办管理的合理性,信息系统建设的完善性,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等。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相关要求
意见和建议应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后续的实施与改进。意见建议收集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请注明“DRG意见建议”。
对涉及省级或国家医保职责范围的意见建议,将按程序向上报送;对属于市医疗保障局职责范围的意见建议,将及时组织分析研究后,为规范管理、完善分组提供支持。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可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指定邮箱,市医疗保障局将安排专人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定期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并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反馈。
附件:支付方式意见建议收集表
临沧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