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新要求,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2〕61号)要求,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等耗材)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16元/次,多人混检(含检测试剂等耗材)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5元/人次(不区分混合样本数量);将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2元/次,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允许除外单独收费,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6元/次。
自2022年5月31日零时起全市统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