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医保部门疫情防控责任 助力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发布日期: 2022-01-27 10:52 信息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2021年,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在省医疗保障局的关心帮助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健全组织机构,领导靠前指挥,凝聚起医保系统助力疫情防控的强大合力,助力打赢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落实“两个确保”政策,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及时制定临沧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实行免费救治,向定点救治医院预拨专项医保基金1800万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资金总额问题影响患者的救治,充分发挥了医保“定心丸”作用。2021年共救治参保患者106人次,医疗总费用103.71万元,医保统筹支付93.34万元。

  二是落实“两项费用”保障,全力保障疫苗免疫屏障迅速建立。组建由市医保、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为成员的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保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保障协调机制。2021年共按时足额上解省级财政新冠肺炎疫苗专项资金23263.36万元,支付新冠肺炎疫苗435.09万剂次接种费用3480.71万元,有效建立起了牢固的免疫屏障。

  三是抓好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有效降低疫情防控检测成本。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2021年先后3次动态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单人次核酸检测价格由80元降低至40元,多人次混检价格低至10元,有效降低了疫情防控检测成本。

  四是落实部门及职工防控责任,做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经办服务管理,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积极推广运用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办、下放办;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大医保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释、解读力度;抓牢本单位本系统疫情防控,做到严管干部队伍、严格日常防护、严密防范措施、严推疫苗接种、严防人员聚集、严控外出审批,全市医保系统实现了“零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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