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促改 补齐短板 力促发展

发布日期: 2022-01-14 15:52 信息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2022年1月11日,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保公司考核工作组,根据《临沧市2020年至2022年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合同书》《临沧市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合署办公管理制度》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合署办公备忘录》相关约定,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中心支公司2021年度承保我市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本次考核分别由市县两级考核工作组在承保公司自查自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台账及相关痕迹资料、核实履行承诺情况等方式,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市县两级考核工作组分别打分后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为最终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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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本次考核,市医疗保障局全面掌握了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承保公司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查找出了存在的困难和短板。从考核情况看,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中心支公司承保我市2021年度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过程中,在人员管理、工作报告、政策培训、安全保密、廉洁自律、工作保障等方面均得到了合署办公县区的充分认可,对减轻我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负担、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城乡居民首期参保212万人,筹资标准为70元/人/年,共筹集保费14840万元。全年预计理赔费用约为11939.51万元,预计赔付率为84.25%。城镇职工参保15万人,筹资标准432元/人/年,共筹集保费5793.12万元,全年预计理赔费用约为7100万元,预计赔付率为110%。针对考核中发现的人员管理、工作报告、政策培训及工作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考核组提出了相应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履行相关职责。二要举一反三,抓实问题整改,提升服务效能,确保我市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工作顺利推进。

  下步工作中,市医疗保障局将根据本次考核结果,及时全额支付2021年度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保证金,同时强化沟通协调,督促承保公司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相关工作,不断推进我市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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