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气象局按照“法治临沧”建设要求,围绕气象事业发展主线,全方位多举措推进气象法治建设,积极融入我市法治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气象法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在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先后出台《临沧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临沧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16-2025年)》《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加强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雷电灾害防御、预警信息发布、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地方气象灾害防御规范,推动气象法规体系建设。
二是内抓规范增强法治意识。为切实履行职能,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制定了行政议事、政务公开以及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责任追究等十余个管理制度,坚持普法宣传与规范制度相结合,将气象法治知识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水平。同时,积极开展气象行政管理规范化专项工作,对全市气象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等管理工作。
三是外强能力履行法定职责。向社会公布气象权责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许可窗口统一办理,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防雷减灾体制改革,做好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工作;简化气象行政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气象社会管理依法履职。
四是着力抓队伍素质提升健全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气象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通过加强人才队伍的教育与培训,加大对法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和人员配置,进一步提高气象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促进气象事业依法规范发展,提升全市气象部门社会形象和公信力。(段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