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7月23日医疗广告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7-23 15:41 信息来源: 法规和综合监督科 浏览次数:


我委于2024年7月23日收到耿马和美口腔诊疗服务有限公司(耿马诊所)的医疗广告审查申请,经审核,于2024年7月23日拟批准该医疗广告申请。现将批准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耿马和美口腔诊疗服务有限公司(耿马诊所)

法定代表人:郑从兴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耿马自治县耿马镇南亚中心广场一栋1-12号商铺

发布媒体类别:户外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其有重大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情况的,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反馈。举报电话:0883-2135608。

附件:户外广告样件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3日      




户外广告样件:


打印 关闭